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专家观点

熊思东代表建议: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3-4 点击数:3647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33日消息)作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受到高度重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科技创新规律,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建议,加快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以良好的创新生态加速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2020年,科技部出台《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但熊思东表示,《规划》在具体落实中还面临挑战和困难:从创新主体来看,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大多处于单打独斗中,协调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联动型创新模式。从创新基础设施来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程度不够。从创新资源来看,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服务链融合度不够高,特别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缺乏深度融合。从创新环境来看,“数据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人才流通不畅,且一定程度上存在内部无序竞争;成本共担、成果共享、高效转化等机制不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熊思东建议:在创新体制相互联通方面,“三省一市”共同制定面向“十四五”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在科技、教育、人才、产业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创新机构相互沟通方面,完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邀请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科研机构、知名科技型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建立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体制机制。在创新要素自由流通方面,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基金”,用于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发展有关项目研究、落实相关计划及人才互聘互访等;统一区域社会保障政策覆盖的人员范围规定,解决科技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异地就医、异地社保问题,实现区内人才“无门槛”流动。在创新资源共享贯通方面,在新一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中继续向长三角地区进行资源倾斜,并完善建设阶段配套投入分担机制、重大科研平台协调保障机制;重点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与科技中介中心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创新文化彼此相通方面,宣传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共同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倡导和强化科技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保护机制。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2647;累计访问人数:6218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