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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圣足等承担完成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研制》获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2-3 点击数:15967

本网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消息)2020年2月第十二届上海市决策咨询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公布。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等承担完成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研制》荣获二等奖骈茂林等承担完成的《上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研究》荣获三等奖。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研制”,是2017年4月上海市教委委托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研制的、上海市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

在上海市委、市府及教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项目研制历时八个月,经过深入调查、多方论证、反复修订,总共进行了35次文本修订,最终形成了《上海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三个政策文本(简称“一标准两办法”)。

“一标准两办法”得到市教育、市人保、市民政、市工商等四个部门完全采纳,并于2017年12月29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17]82号)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发布。

“一标准两办法”的研制及其具体政策文本的起草,遵照对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指导、总体覆盖、全程管理”的理念,总体上遵循如下三个基本思路:一是统一标准、分类管理。二是便利准入,强化管理。三是创新机制、协同规范。建立街镇巡查、以市场监管为主的无证无照联合执法体系等,形成各部门监管合力,协同规范教育培训市场。

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1)完善了民办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2)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和办学投入提出新要求;(3)明确教学点设立的条件;(4)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培训活动提出特别规定;(5)严格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行竞赛活动;(6)建立民办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体系的联合执法机制;(7)保护受教育者人身及财产安全;(8)保障民办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质量;(9)建立并健全民办培训机构信息公开与信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标准两办法”颁布后,得到领导全面肯定、受到多方赞誉、取得兄弟省市认可。“一标准两办法”根据“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思路,在全国率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培训机构分别制定管理办法;率先规范培训机构教学点秩序,制定具体的设立标准和监管办法;率先对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行竞赛活动规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率先建立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和多职能部门联合的执法制度;率先建立并健全民办培训机构信息公开与信用分级管理制度。

2019年9月6日,《上海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研制》项目组,申报了第十二届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成果奖,2019年12月10日网上公示获奖成果名单,研究成果入围并最终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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