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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2 点击数:2595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21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本市高校和中职学校1+X证书制度的科学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教育部等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系列文件为指导,完善本市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服务学生终身发展为宗旨,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的统筹规划、政策支持、监督指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

    坚持育训结合、保障质量。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通过试点经验总结、工作机制完善、风险有效防控,保障本市高校和中职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目标

    建立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与激励机制体系,并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证书(简称“X证书”)体系。深化“三教”改革,不断提高相关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校企联合开发证书机制,推进校企合作不断深入,学校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培训能级不断提升。积极推进X证书的成果学分转化,“学分银行”建设取得切实成效,进一步推动上海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优选试点证书

    1.证书选用导向。聚焦本市和长三角重点产业领域和亟需发展领域,优先关注新职业、新业态、新技术所涉及的领域,注重新基建发展对应用型人才提出的新需求,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的建设,对接技术技能型人才市场需求,凸显权威性、标准化、行业性要求。相关院校结合本市产业发展以及自身办学实际,自主选择产业契合度高、用人企业认可度高的X证书开展试点工作。

    2.证书科学开发。根据本市和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需求,支持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及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研制开发新的X证书;发挥相关专家协作组作用,对于培训评价组织的资质、证书标准、教材资源、师资队伍、实践经验、社会需求等基础性要求进行指导;遵循X证书及其标准开发的基本流程,鼓励院校专家积极参与证书的开发研制工作。

    3.证书申报备案。本市高校和中职学校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X证书申报的统一组织工作。各院校需明确本校X证书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和人员,实行证书申报的归口统一管理。市教委委托X证书专委会组织专家,对本市院校申报的X证书进行集中评议,按教育部要求进行证书备案工作,备案结果以教育部平台系统结果为准。

    (二)推进书证融通

    4.建立融通机制。相关院校要科学把握学历证书“1”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的关系,努力构建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和融通的机制,实现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各个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相互对接;实现X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相互融合;实现X证书培训过程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过程统筹组织、同步实施;实现X证书的职业技能考核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考试统筹安排,同步考试与评价。

    5.落实双元合作各院校以X证书的实施为契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1+X人才培养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化参与协同育人。落实双元合作要从人才培养模式、教材改革、培养过程和质量评估等方面考虑和实施。通过模块化教学、学分制、弹性学制等灵活的学习制度的实施,建立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管理制度;注重校企双元合作,探索“双主编制”,开发和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编写出一批校企合作的精品教材;将X证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不断深化“三教”改革;通过教考分离,完善人才评价模式,进而提高“1+X”证书的实施成效。

    6.丰富课程资源。各试点院校要积极参与培训评价组织整合优质资源,共同建设高质量培训资源,持续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开发、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材。各试点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要共同推动课程资源,及时更新案例库、习题库等线上配套资源,共享课程资源满足1+X考证需要,并严格控制成本。

    7.推进学分转换。试点院校要会同职业培训评价组织,对照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与相关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依据有关规则研制具体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实现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可按规定兑换学历教育的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通过对接国家和本市学分银行,探索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互换。

    (三)强化师资培训

    8.开展专项培训。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纳入本市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工作。坚持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规范培训评价组织有关师资培训行为。鼓励教师成为X证书的培训师和考证员,各职业院校试点专业应按照不少于1:80的比例,安排相关教师获得培训师资格,鼓励拥有培训师和考证员资格的教师积极承担证书的培训任务。

    9.搭建培训平台。统一协调培训资源,推动多方联合培训,按照证书大类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各证书试点单位制定计划,组织教师有序参加培训评价组织的师资培训工作。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分类培育一批优质“种子”师资。发挥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实施1+X证书试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10.规范培训行为。试点院校结合实际自愿参加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1+X师资培训。培训评价组织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制订有关培训方案及收费标准并提前公示公告,接受各方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教师参加收费性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师资培训。严格培训师的资质审核,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比例不少于40%,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11.建立激励机制。教师通过参加X 证书培训,所教学生考证的成绩将作为教师认定“双师型”教师的重要参考。优先面向 1+X 证书试点领域,创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各试点院校根据教师工作量增加情况,在绩效工资总量中予以统筹考虑,合理确定承担X证书考核培训任务的教师薪酬,适当向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倾斜。

    (四)规范工作管理

    12.考核工作组织。相关院校要按照X证书的不同等级的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试点专业学生的证书考核准备工作。作为证书考核站点的院校,要科学安排监考老师,认真组织考核。试点院校要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联系沟通,及时反映考核取证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促进培训评价组织及时改进考核内容与方法,确保考核内容真正对接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

    13.优化站点布局。各试点院校会同相关培训评价组织,按照集约资源、协同共享和方便学生就近考核的原则,加强对考核站点建设的统筹和指导。根据本市经济产业发展特色和规划,引导和支持本市院校按需开展证书试点和考核站点的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鼓励试点院校依托优势专业积极申报设立考核站点。

    14.完善成本分担。各试点院校要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协商沟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及相关说明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1号)要求,对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成本进行单独核算,合理确定各类证书的考核费用标准。试点院校可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事业收入等,保证X证书培训、考核颁证、教师培训、承担考核培训任务的教师绩效工资等正常的教育教学支出。要依托学校各类经费资源,保障相关证书试点专业的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要统筹用好院校场地、设备、耗材、人员等现有资源,创新考核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考核培训成本。

    15.加强监督评价。X证书专委会的指导下,建立形成本市范围内培训评价组织的动态遴选机制。支持1+X培训组织及机构开发含金量高的证书,符合上海的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证书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培训评价组织坚持诚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较高的公益性;致力于服务上海和长三角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无违规不良记录等。本市X证书专委会对本市的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相关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向教育部进行通报。

    三、工作保障

    1.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建立由本市开展X证书试点院校的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职业教育专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培训评价组织等共同组成的上海市1+X证书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市X证书制度的规划与运行工作。制定X证书专委会工作规则,保证专委会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X证书专委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X证书专委会的方案,推进本市1+X证书制度的具体实施。对接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明确某一领域X证书实施的牵头院校,并通过牵头院校具体负责该领域证书的具体实施工作。

    2.落实院校主体责任。各试点院校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构,明确相关工作的具体联系人,认真组织教师及学生参加试点工作培训,落实试点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试点院校要立足现有实训条件,建立符合X证书实训要求的设备及场所,并向相关院校进行开放共享。试点院校要积极探索书证融通的有效方式与路径,加强与培训评价组织的沟通联系,确保证书的含金量。试点院校要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承担各类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

    3.构建运行保障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确保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市教育行政部门把1+X证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本市高校分类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X证书实施的牵头院校要定期总结本领域证书的试点情况,研判工作成效,提出改进建议。各试点院校要对培训评价组织进行有效监督,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市教委建立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安排专项经费,依托X证书专委会具体开展各项组织管理工作;通过运营微信公众号,建立各方通畅的联系机制。各试点院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X证书专委会组织开展各试点院校X证书的典型案例评选,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改革取得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1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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