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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防疫、整治、规范、改革——2020年苍南民办教育回眸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23 点击数:20931

2020年以来,苍南县积极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民办教育新政策,围绕“发展、规范、监管”三大任务,根据新一轮民办教育发展规划部署,优化办学政策环境,做大做强优质资源,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努力推进民办教育事业新发展。以下就用五个关键词,来一窥苍南民办教育这一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一:新政

——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2023号)。该文件是苍南自2012年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以来,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当前实际,出台的又一针对民办教育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保证民办教育政策在苍南的具体化、本土化。据统计,2020年,县财政共安排近900万元对民办学公用经费、升等创优、内涵提升、教师培养、优秀教师等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增加了老百姓选择教育的机会,而且促进了公、民办学校良性竞争,增强了教育发展的活力;更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教育经费,据测算,每年我县民办教育为财政减轻了近5个亿的教育经费负担。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摇号录取新政。20203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出台,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摇号录取)。7所民办学校负责人在约谈会上签署《承诺书》,接受市县教育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2020612日和613日上午,县教育局分别公开组织了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新生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现场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行风监督员、苍南县公证处公证人员以及民办学校校方代表、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确保摇号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家长满意。

 

关键词二:“防疫”

——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按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县教育局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封闭管理,加强各部门联动。为确保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处于关停状态。从疫情开始至420日,我局共组建10个工作小组分赴七大学区,大力开展疫情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进行,督查面达到校外培训机构所数的100%。全覆盖监管到位,确保无盲区、无遗漏,确保各类培训班停办。疫情期间除了及时传达文件通知外,还不间断进行巡查工作,经巡查,所有机构都处于关停状态。

——严格开学审核,实施培训机构复课严控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复训)核验标准》44项清单、及《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学校自查工作,建立培训机构自查、学区排查、县教育局督查的督导工作机制。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前应向各学区提出复课申请,经学区审核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核验,非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由相关部门审核。64日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第一批通过复课核验的“绿名单”校外培训机构。

 

关键词三:“整治”

——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开展专项整顿治理活动,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除在疫情期间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外,715日至815日,我县集中力量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组建10个工作小组分赴8大学区,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9月份,持续推进对非法培训机构的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办学条件、未按时整改的违规培训机构进行坚决查处,检查中对3家机构下发行政告知处罚书,勒令立即停止办学,并列入“黑名单”;1112日下午,我县曾迎玲副县长主持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由乡镇牵头,市监、教育、民政等部门配合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查整治工作。经乡镇牵头,多部门配合,由苍南县教育局审批的有证照的143所校外培训机构和市监部门审批、无证无照等143所机构于1114日前完成前期清查整治工作。

——部门凝聚合力,集中整治到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进行分类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对有证有照的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整治;各乡镇牵头,会同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无证无照、无证有照等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20723日,分六批次公布苍南县129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54所“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名单。2020年,开展民办学校“双随机”抽查监管,共抽查12家单位,其中跨部门检查9家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的检查,有利于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申报情况与实际办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的随机抽查监管,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关键词四:“整治”

——实施负面清单,建立办学信息公开制。为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20209月,县教育局出台《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信用积分“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苍教民〔2020180 号),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负面清单”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负面清单”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将办学合规性跟社会信用挂钩。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招生挂钩等违规办学行为,信用积分予以扣分,并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建立“一栏八公开”信息公开机制,在公开栏公布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招生对象、收退费办法、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全管理制度、投诉电话等八项内容,做到机构信息透明公开。并通过年检制度和黑白名单制度的实施,组织了专项督察,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治理和整顿,较好地改变了以往混乱无序的、毫无监管的状况,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2020年我县在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学校财务制度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营造了较好的教育生态,民办学校办学品质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切实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每年对全县所有民办学校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对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安全办学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认真落实奖优评先政策,对年检优秀单位进行专项奖励,对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进行评选,确保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关键词五:“改革”

——民办教育改革新突破,促进民办教育新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既需要良好的教育生态,又需要不断地改革发展。我县在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民办教育治理模式改革,积极推行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对全县近300所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逐一评定,让广大市民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对每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特色有一个初步的参考。同时,我们根据2020316日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现有民办学校选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动并指导苍南县海韵艺术培训学校和苍南县桥墩中心幼儿园成为选登记营利性民办试点学校,探索我县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走在温州前列。

——大力开展两项工程,初步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面对苍南民办幼儿园占比超过90%的现状,近年来,苍南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进一步完善、调整全县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提质与改薄”两项工程,形成公进民强,形成多元化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实施薄弱民办幼儿园改造工程,原有民办幼儿园“低、小、散”家庭式幼儿园的园舍面貌和保教水平大有改善;同时,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大手笔建设,学前教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所所上规模知名幼儿园拔地而起;通过优质园的创建,大力提升民办幼儿园的省一、二级幼儿园的覆盖率,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苍海纳百川,敢为天下先”是苍南精神的集中体现,苍南县民办教育正是秉持了这一文化精髓。苍南民办教育在改变中提升,在奋进中发展。如今,苍南民办教育正在谋划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让我们静待苍南民办教育之花盛开,用责任和担当谱写新篇章。

(苍南县民办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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