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教育法规

政策法规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3-11 点击数:86156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要求

    ——提高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考、招联动机制,建设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激励和引导教师专业发展。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学校打造鲜明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

    ——深化改革。通过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举措,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引导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科学发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重点围绕义务教育的育人目标,推进中小学课程一体化建设。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改进功能。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五育并举课程体系,发展素质教育

    1.注重德育实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结合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等融入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过程。加强思政课和学科德育建设,形成课程协同效应。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用好红色文化等教育资源,增加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岗位,丰富实践体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职教师,开齐开好心理课程。

    2.提高智育水平。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育学生面向未来的核心知识、必备技能和关键能力。探索因材施教的有效路径和深度学习的实践模式。重视信息科技、科学实践和工程技术教育。结合学生生活开展教学,培养终身学习、创新实践、问题解决的能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和督导,科学开展学业评价,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强化体育锻炼。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优化项目布局,完善培养体系,实施高水平体育教育。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落实我市中小学体育课时,推动每所学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位学生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构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育人体系。实施学生体育素养评价,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

    4.提升美育素养。优化学校艺术项目布局,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增设舞蹈、戏剧等课程内容。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教育,开展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用好文教结合的优质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队。完善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引导每位学生形成1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提高拥有3个以上艺术特色项目的中小学校比例。

    5.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建立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全面落实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公益劳动不少于20课时的要求。

    (二)深化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提质增效

    1.深化创新创造教育。围绕创新创造教育的课题、课程、课堂开展研究与实践,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学校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开发体现区域特色的创新创造教育校本课程,开展真实情境下的教学实践,引导学生学会创意,提升创新创造能力。以考查学生思维的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为重点,加强考试命题改革。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学校和教师开展各种创新创造教育实验。

    2.优化课程管理。健全市、区、校三级课程管理机制,加强课程开发、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等全过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系统设计课程实施方案。聚焦学校课程、学科教学、教师教研,整体提升中小学校长的课程领导力。优化学校课程结构,探索跨学科课程,培育精品课程。鼓励学校围绕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发个性化课程。

    3.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坚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的原则,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式、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小幼双向衔接,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深入实施小学低年段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将评价融入教学,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广应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加强教学实践研究。

    4.加强中小学教研工作。研究制定新时代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健全教研机构设置,优化教研队伍建设。构建结构形态多样的教研合作共同体,采用问题导向、任务驱动、沟通协作的项目运作方式,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发应用教研工具,提升教研质量。

    5.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健全数字教材运行保障机制,加强教、研、训有效整合,推进数字教材常态化应用。积极探索未来学校建设,构建基于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的未来学习场景,推进教学精准分析和反馈改进体系建设,推动个性化学习的开展。

    6.加强教材管理。落实专业机构,承担教材审核和选用跟踪研究任务。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鼓励学校挖掘课程资源和空间,开设多样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立健全中小学使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7.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对作业的统筹管理和科学指导,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区域学校作业管理效能监测。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科研、教研、教师培训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范围。完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三)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

    1.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健全控辍保学联动机制,精准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2.完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行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关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跨学科案例分析等命题研究,优化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式。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参与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3.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深入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改革,优化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技术,推动基于科学评价的教育教学改进。探索实施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着力考查各区党委和政府对义务教育保障、支持的情况,营造有利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良好生态。

    (四)建设家门口好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各区政府要强化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凝心聚力促进区域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区联动,加大市级层面对跨区优质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推动各区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校际均衡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

    2.加强公办学校建设。开展家门口好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机制,加大对跨区集团办学的保障和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以学区、集团为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并实施绩效考核的新模式。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明显提高。落实城乡教育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优质学校到郊区对口办学,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

    3.促进民办学校发展。各区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创建。按照不低于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对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含免学杂费部分)。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改善教职工退休后待遇。

    4.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切实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小而优发展。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公建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新建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和教育用房保障。建立学校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力争在3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完成不动产登记。

    5.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各类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探索新优质学校认证工作。完善区教育部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10%的统筹分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请竞争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强化师资保障,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基础教育学校人员配备和编制管理政策,加强市级统筹。支持师范院校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优化结构,支持综合性大学开办高层次教师教育学院,加大对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定向培养力度。

    2.加强研训一体建设。结合教研转型的要求,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教师分层分类培养培训。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安排一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出国(境)研修。

    3.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激励制度。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等的综合评价,科学设置、合理优化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将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各区人才公寓保障范围。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对一线教师、骨干教师、考核优秀的教师、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重点倾斜。

    4.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深化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构建校长分层分类培养培训体系,重点关注初任校长、农村学校校长的专业能力和高端校长的引领作用,着力做好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倡导教育家办学,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市级统筹实施、区级为主管理的责任。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各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

    (二)落实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事业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不断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信、文化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政法部门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教育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收费、广告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教育作用。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健全家校互动机制

    推进家校共育,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加强分年段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防止增加孩子过重的课外负担。推动社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为家长提供公益性指导服务。

    (四)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要求,健全培训机构监管体系,完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坚持属地负责、行为监管、分工配合,聚焦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的教师资格、培训时间、难度进度等方面,加强对培训机构证照、培训内容、收费、从业人员、场地安全、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

    (五)强化考核督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域,依法依规追究所在区政府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营造良好生态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类自媒体的综合治理,不断完善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18963;累计访问人数:6185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