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人民网消息)近日,丰台区民办教育工会联合会召开民办教育联合会工资集体协商大会。35家已完成工会组织备案及经费代缴工作的民办教育单位企业领导及工会主席出席会议。
会上对民办学校教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等事宜进行了讨论,最后表决一致通过“丰台区民办教育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草案)”。随后,丰台民办教育工会联合会主席张红旗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同企业方首席代表北方之星艺术幼儿园园长李丁丁,就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签订协议。
截至目前,丰台区民办教育工会联合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覆盖35家已建会民办单位的2159教职工,其中含女职工1738人。
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助于进一步维护丰台区民办单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丰台区民办教育单位的稳定和民办教师的职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