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国江西网消息)10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南昌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实施办法(试行)》,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据悉,南昌市管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90分,含75分)、合格(60~75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年检结果将作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年检优秀、良好的学校,将在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年检“不合格”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公开通报、减少或停发专项资金、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等处理。对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县区属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确定及其运用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确定后应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或擅自设立分校、教学点;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影响恶劣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开展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联的登记、竞赛、测试及其他行为;举办者或负责人有违规失信行为的;分支机构(教学点)违法违规办学或年度办学水平评估不合格;违规聘请在职教师等行为,年检工作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