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行业动态

广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面试招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4-20 点击数:1211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广东省出台的招生政策亮点有三: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面试招生。

§  民办学校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

§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面试招生

 

    《通知》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据了解,早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前,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和珠海等多个地市已出台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且皆在不同程度允许民办学校面谈招生。

 

    以深圳市为例,今年36日,深圳市教育局曾发布招生通知,表示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组织面谈选录学生,但只可以组织一轮面谈。对此,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南方日报的采访中回应称,深圳将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管理规定。

 

    此外,《通知》规定,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主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这是首次明确民办中小学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低于50%

 

    《通知》还提出,支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港澳居民子女可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今年2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为此,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表示,将从三方面积极推动在粤工作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权利。

 

    首先,对港澳居民子女在湾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粤港澳大湾区由香港、澳门和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九市组成。)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据深圳教育局官网,2017年,深圳市已将港澳籍人员子女入学纳入全市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范围,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2017年,在深圳公办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童有2963名,就读人数全国第一。

 

    同时,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则,尽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

 

    此外,各地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精神,按照已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加快规划学校建设,切实增加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芥末堆看教育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10008;累计访问人数:6184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