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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4-4 点击数:5291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2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中小学每学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课时要求,要与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气象、民防等专业部门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公共安全教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优先安排,保障合理支出。

    二、加强公共安全师资队伍建设。要将安全教育知识、救护技能等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明确至少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教研活动。要动员和组织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及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评选活动,提高教师公共安全教育素养及教育教学能力。

    三、做好日常教育工作。要认真研判所辖区域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近年来本区域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毒品预防、危化品安全、防范性侵(猥亵)、防范欺凌和暴力侵害、预防网络沉迷等方面教育。要突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要在节假日、寒暑假及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及关键节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四、高度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操作规程有关要求,将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寄宿制学校可试点开展夜间突发事件疏散演练。要结合应对火灾、地震、暴力入侵、校车等突发事件特点,认真做好演练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认真做好相关组织保障工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

    五、开展安全教育实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要求推进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建设,2019年要基本完成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验教室建设任务。要指导学校在已建成的学校体验教室或区域体验中心开展交通、火灾、急救等安全实训和体验,组织初中学校到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实训。

    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节点,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20193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各区要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备案审查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要组织学生收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特别节目。要组织学校参加本市“第十二届中小学师生公共安全教育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

    七、科学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了解掌握中小学生使用网络情况,重点关注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法,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以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寄宿制学校网络管理工作,建设校园绿色网络,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素养。

    八、坚决防止宗教向学校渗透。要加大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规范宣传力度,加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无神论和科学文化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九、进一步强化家校协同。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确保周末、节假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提醒,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看护责任,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特别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心照顾,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要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沉迷网络的提醒,做好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附件1)《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附件2)的复印发放、回执(附件3)回收保管工作。

     

    附件: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2.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3.家长回执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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