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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如何打破“玻璃门”、摘下“有色眼镜”?胡卫呼吁破除“隐性”障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3-12 点击数:2657

    本网讯 (新民晚报消息)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不少短板,“玻璃门”“有色眼镜”等现象依然存在。有效贯彻各项扶持政策,打破政策落实中的各种障碍成为关键所在。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发布,为改革带来了契机,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建议全面清理清单外审批事项,消除“隐性”障碍;对清单内“许可进入事项”,明确具体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全国“一张单”“一网通”;调整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新版清单落实有序推进。

    “玻璃门”现象依然存在

    胡卫委员指出,目前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支持政策还有待切实落地,“玻璃门”现象依然存在。中央和地方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很明确, 政策也很多,可一到基层就走样和打折,政策效力层层递减。

    一些部门和地方依然戴着“有色眼镜”,针对民营企业设置种种“隐性”障碍。在市场准入和投资便利性方面,针对民营企业的各种“奇葩证明”依然层出不穷,审批难、审批慢的情况屡见不鲜,隐形收费、间接成本和服务缺失等现象未消除;民营企业进入一些垄断行业仍然受所有制的歧视和偏见,在生产要素获取等方面不能得到平等对待。

    建“一视同仁”政策环境

    “ 2018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建议以此为契机,以落实新版清单为抓手,以各地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改革为突破口,拆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中的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构建各类经济体“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胡卫委员在他的提案中,对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支招。

    他认为,各地各部门应对标新版负面清单,全面清理清单外审批事项,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清查现有审批事项,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实现行政审批全国“一张单”“一网通”

    对清单内“许可进入事项”,胡卫建议各地各部门应明确具体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全国“一张单”“一网通”。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和商事登记制度,对于清单内的管理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和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胡卫还建议调整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全面深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法规体系等方面改革,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依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对由地方性法规规定设立、未列入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的市场准入事项,应予取消,并提出修改、废止相关规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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