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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胜:什么才是民办学校学生家长最想要的权利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30 点击数:3933

 

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其实是非常复杂的。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如果说学生是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的用户,那么,家长其实是学校的客户,他是出资人和学生是否就读的决策人。就这一层关系而言,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天然有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但是另一方面,教育教学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学校教育而言,家长并非专业人员。就这一点而言,家长的学校对家长的提出的知情要求、监督要求和建议,都有一个甄别和转换的过程。

就知情权来说,家长其实面临一个是否懂得学校在做什么的问题。所谓知情,就是要了解学校每一天发生的事情。除了学生在学校生活上的一些事务,其他教育教学事件,即使学校完全向家长开放,家长不一定知道学校在做什么,家长其实是按他们自己的一般理解模式在获取学校在做什么的信息,这其中,会产生大量的误读。例如,学校规定学生每天洗澡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家长的第一反应是学校为了节省水费,而实际上学校的目的是培养孩子动作迅速和时间控制的观念和习惯。还例如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里吃零食,家长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为难学生。而学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学校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有一个教育教学作用。但家长往往由于经验和学养的局限,并不明白学校做这些事情的真正目的,误解多多。

对学校来说,当我们要向学校通报事情的时候,我们其实是有选择的,所有有可能引起家长误会的事情,我们一般不会向家长通报。倒不是学校有什么事情不能让家长知道,而是家长知道后误解,这种知道对学校、对家长都没有好处。但是家长一旦知道学校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向家长全面、如实通报,往往会疑窦丛生,生出对学校的严重不信任。这是学校在处理家校矛盾时面临的第一个困惑。

现在家长都想要有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这一点在民办学校会体现得更为突出。有的家长甚至提出,要在学生所有活动的场所都设置监控镜头,而且要上网,让家长随时可以调出监督。实际上,这是非常不专业的要求,而且是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一方面,这将直接损害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教师面对自己的学生,有权自主决定如何教,这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专业权力,非本专业人同行,任何人都无法干预。这正如如果病人干预医生为自己治疗,却又要求医生对治疗结果负责,这是十分荒谬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监督是有标准的,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必然是教育教学的标准。一般来说,这个标准,只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教学训练的人,才能掌握。这种人,其实就是教师。如果让家长来监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那等于是让一个外行来监督受过专业教育的人的专业行为。例如,让家长来监督老师的作业批改。家长们能看到的,其实就是批改的次数和红笔多不多。而实际上,作业批改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绝不是批改的数量和红笔多不多这么简单,有的时候批改不多并不意味着这位老师的工作不认真。还例如,有的老师讲得少,让学生活动多,很多家长会认为这是老师工作不勤奋,实际上可能是一种更符合教学规律、效果更好的教学模式。还例如有的家长要求老师多布置作业,有的家长则反其道而行之,要求老师少布置作业,而实际上,作业的多少,需要很多考量,而且作业的多少也没有一个绝对值。总之,教育教学的专业标准是十分复杂的,让一个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的家长来监督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既不明智也没有可能性。在实际上,有利也有弊,综合考量,弊大于利。我并不赞同强化家长对具体的老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监督。

现在家长们对学校教育有许多看法,忍不住就会提出各式各样的建议。这样的家长往往是非常热心的家长,是非常关心学校工作的家长,是好家长。这些建议,如果是一般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秩序、学生生活方面的内容,往往是可行的,有许多也是学校考虑不周全的,这部分建议是有益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深层次的内容,往往重在表面,甚至是一些皮毛。这些建议,往往带有家长个人化的一些看法和经验,甚至是情绪化的一些说法。但学校因为是家长的建议,往往也会花去大量人力物力来回应,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其实家长们普遍的心态只是不放心。所以家校关系的处理,从学校这个方面来说,第一要考量的就是如何让家长放心。如何既让家长放心,又能合理地、适宜地满足家长上述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呢?我认为,就是一句话,让家长全面参与学校的工作。参与权,是家长最想得到的权利。

所谓全面参与学校的工作,首先家长的身份变了。家长不是站在学校工作之外,来知晓学校的工作,他就是他要知晓的工作的参与者,参与了,自然就知晓了。家长不是学校工作之外的观察、分析、评判者,他就是他要评判的工作的实施者之一,他要评判的,有的时候也许就是他自己,或者与他一样的身份的人。家长也不是只提建议的人,他可能参与与学校相关人员的讨论,然后直接实施,或间接实施,他也许就是有关工作的负责人,不仅仅是建议,是去做。一方面知情权实现了,监督权实现了,建议权实现了,更重要的是,他还直接改进工作。家长要求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无所谓就是不放心。现在全面参与学校工作,就放心,如果还不放心,就直接与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一起去改进。简单直接高效,就非常非常放心了。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全面参与,除了让家长放心以后,更重要的是,学校拥有了永不枯竭的人力资源。家长虽然不是教育教学专业人员,但他们无不是他们所在的行当的行家里手。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其实与生活是紧密相联的,是需要引入生活中的各种场景、各种知识、各种技巧的。这些场景、知识、技巧不能不加选择地直接搬到学校来,要经过挑选、形式的加工和结构的安排才能进入学校教育的。这些工作,当然是学校的老师来做,但在内容呈现环节,却可以让家长大显身手。这是多么好的办学资源。这样,家长与学校的关系的具体的内容也变了。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就不是一般的获得有关信息,对学校提出建议和建议,而是将家长拥有的智力资源甚至关系资源、环境资源引入学校,引入到对孩子的教育教学上。

总之,从资源这个视角来看,家长全面参与学校工作,是最适宜的家校合作模式。一方面家长获得了知晓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另一方面,学校获得了宝贵了办学资源。

 

    作者介绍:叶绍胜,北师大教管硕士研究生。现任新纪元教育集团副总裁、瑞安市新纪元实验学校校长,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民办教育家协会副会长、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瑞安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任职二十余年来,叶绍胜在校长岗位上,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铸就了辉煌的业绩。

(中国民办教育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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