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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宁波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上综合保险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30 点击数:1499

     本网讯(央广网宁波129日消息)宁波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将有专属保险了。今年起,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宁波银保监局在全大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试行保障+服务风险防控综合保险,该类保险主要用于保障培训机构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据悉,该举措尚属全国首创。

    众所周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满足了社会接受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但校外培训机构量大、面广,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可观存在。据宁波市教育局统计,该市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共有1245家。教育部门在2018年组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些机构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安全事故、财务管理、合同责任履行纠纷等多方面的风险。同时,由于经济运行压力大,成本增加,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经济压力也随之增大。

    在这之前,宁波市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保证金制度,以防范风险。每家培训机构的保证金为20万元,这笔费用对于培训机构,尤其是小型培训机构来说,是笔不小的经济负担。

    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包含了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也就是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或者培训机构发生破产清算、停止营业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宁波市教育局终民处处长陈鸿祥介绍说,这既可保障消费者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减轻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责任风险和举办者的经济压力,建立起第三方保险托底的风险防控机制。

    据介绍,该保险适用于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并在民政、市场监管或编委办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风险防控综合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主要保障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和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

    在保障额度方面,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保险机构协商确定保险责任分项保额,其中营业场所安全类风险累计责任限额最低为200万元;合同履约责任类风险投保最低责任限额为30万元。

    宁波银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副处长段元娟介绍,根据前期测算,每家培训机构平均保费将在8000元左右,相比20万元的保证金,这家大大降低培训机构的经济压力。

    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进行了挂钩。年检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供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保单或风险保证金缴纳证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把风险防控综合保险作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级评定以及红、白、黑名单公布等事项的重要条件,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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