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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2 点击数:1686

本网讯(陕西日报消息)123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按照教育部要求,西安市2019年民办初中招生将坚持和进一步优化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面谈方式招生制度。西安市将严格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出台的2019年招生入学政策,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安排部署入学工作之前,坚决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招生,坚决禁止任何幼儿园为任何小学、任何小学为任何初中提前招生提供信息。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民办学校要做到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西安市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狠刹提前招生歪风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认真、持续开展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检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打着民办幼升小”“小升初旗号组织培训、补课的各类招生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学校要逐级签订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承诺书,进一步严明要求,夯实责任。即日起至明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结束,西安市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对辖区内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检查。同时,西安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各开发区民办学校幼升小”“小升初工作进行督查。

  对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挂钩开展设点招生、代办学籍、挂靠学籍、举办选拔性考试、分班测试及培训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和宣传渠道等违规行为,西安市教育局将从严处理。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西安市教育局坚持顶格处理,全市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培训机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失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西安市各区(县)、各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构建监督举报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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