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星级认定,按星级分类限价管理、分类扶持,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最高每生每年补贴2500元。
《办法》要求,普惠性民办园按照星级类别收费,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月保教费不超过1500元、1300元、1150元、950元。从2019年起,全市建立差别化的星级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未评级的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补贴2500元、2000元、1500元、1250元、1000元。
《办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骨干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和名师引进培育等,同等条件下,星级普惠性幼儿园优先参与。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优先用于教职工人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