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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8-27 点击数:2665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委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店招广告牌等高空设施检查,消除隐患,把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消除校内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依法严格落实责任

    当前正值暑假,但校园安全工作不能放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要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责任分解,务必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空中坠物安全隐患。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全面覆盖、分类管理”的要求,开展分层、分类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检查实施方案,一校多区的,要分别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重点开展对单位内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检查和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且建设时间较长的室外悬挂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即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加固、拆除或完善,切实消除教育系统空中坠物等安全隐患。对检查责任不落实、隐患自查不认真、整治不彻底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以本次开展空中坠物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为契机,充分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在开学前,要由学校分管领导带队,再对全校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关注校园出入口及周边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堂卫生安全,加强对学生公寓、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地、危险品仓库、特种设备、技防系统等重点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完好、有序运行。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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