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教育贯通(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试点工作,提升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在坚持中高职院校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二)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坚持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课程,形成新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
(三)坚持统筹兼顾、系统科学。适应行业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遵循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注重中高职在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有效衔接。
二、主要内容
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职业院校根据相关行业对应岗位的人才需求,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办学实际,对中高职贯通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职业领域、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要求以及各教学环节做出全面明确规定与具体安排的重要教学文件。该方案是职业院校组织教学实施、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开展教学条件、教学资源以及师资队伍等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中高职贯通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说明部分和表格部分。其中,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基本学制、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要求、实施条件等内容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教学进程表、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安排表等。
三、制订原则
(一)一体化原则。要准确把握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的定位,从行业企业对相应岗位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打破原有中职、高职分段培养的课程体系,在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安排、师资配备、实训条件配置、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统筹安排和一体化设计。
(二)科学性原则。要研究行业企业技术等级、岗位需求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准确定位中高职贯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面向,科学地进行职业领域、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的系统设计,充分体现长学制培养过程中学生技术技能学习与职业素养养成的规律,合理确定各阶段的能力要求以及相应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
(三)规范性原则。要以教育部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专业教学标准为指导,涵盖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与要求。文本要素完整,体例规范,内容具体,文字表达准确,层次清晰,逻辑严密。
(四)可操作性原则。培养目标清晰,课程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教学安排符合专业实际,易于执行,教学条件充分,在实训条件、师资安排、教材选用、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统筹,有效保障培养方案的一体化实施。
四、制订流程
每一个专业每一届学生都应该编制一个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高职院校牵头,高职与中职学校共同组织,双方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专家、课程专家以及专业教师的作用,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一)专业调研。对行业发展趋势、人才结构状况、人才需求情况、对应就业岗位、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院校专业课程与教学现状等内容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确定中高职贯通对应的人才培养目标、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形成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二)研究分析。研究国家以及上海市颁发的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等,进行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中高职贯通专业的人才规格、课程结构、课程设置等,明确各门课程的目标、内容与要求。
(三)方案拟订。依据调研和分析结果,结合职业院校原有的专业基础、优势与特色,确定教学安排、教学保障条件等,对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参考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与编制要求(详见附件),拟订具体的培养方案。
(四)论证审定。组织行业企业专家、课程专家、职业院校教师代表等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并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由相关职业院校共同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或者行业需求发生变化,允许做适当的调整,但必须履行相应的调整手续。
附件:上海市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与编制要求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上海市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基本内容与编制要求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以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为基本依据,鼓励设置符合本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且适合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分别填写相应的中职、高职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二、入学要求
明确招生对象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基本学制
明确基本学制为五年。
四、培养目标
明确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人才所面向的行业或企业类型,应具备知识、技能与素养的总体要求,能从事的典型职业领域,人才层次与属性等内容。要求目标定位准确合理,文字表述简明扼要。
参考体例: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学生全面发展,主要面向******等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能从事******等相关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知识型、发展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职业范围
主要说明该专业人才培养面向的职业领域、就业岗位和应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等级及颁证单位等内容。
参考体例:
序号 |
职业领域 |
职业岗位 |
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等级、颁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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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才规格
主要说明该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等。
(一)职业素养是毕业生在未来职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职业内在的要求。包括职业道德、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要素。
要体现本专业对应职业领域对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特定要求。采用“具有……”的句式逐条表述。
(二)职业能力是毕业生将所获得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在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情景中进行内化迁移与整合所形成的、能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能力。包括一般职业能力和特殊职业能力。一般职业能力是指与岗位各项任务和各种岗位、各种职业有关的共同能力,如自学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交与活动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特殊职业能力是指从事某种专业活动所需要的专门能力。
应结合专业特点,注意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突出本专业基本的、重要的、关键的一般职业能力和特殊职业能力。采用“能……”或“会……”的句式逐条表述,避免按描述知识要求的方式来表述。
参考体例:
(1)职业素养
l
l
l
……
(2)职业能力
l
l
l
……
七、课程结构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根据中高职贯通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以图示的方式呈现螺旋上升、循序递进的课程总体设计。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设置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应与中高职贯通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等。
其中,德育课包括教育部规定的中职五门德育课程和高职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课包括教育部规定的中职、高职阶段必须开设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等课程,文化课的内容与时间安排原则上要衔接。
(二)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要以相应岗位(群)的职业能力分析结果为依据,整合相应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标准的内容与要求,结合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的实际需要设置。
专业课程一般可按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拓展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进行分类。
其中,专业基础课程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是针对拓宽专业广度、提升专业深度所需的相关知识、技术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是针对处于该专业课程核心地位、需要系统学习的相关知识、技术技能而必修的基础性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技能方向所需的相关知识、技术技能而设置的课程。职业院校可根据专业本身的特点来确定专业课程的分类。
(三)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集中安排的实训(实验)、实习(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要根据专业特点、就业方向以及职业院校实际情况,开设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多元发展为目的的选修课程,包括创新创业、职业素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公共选修课程和服务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选修课程。
八、课程内容与要求
应明确每门课程的名称、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学时数。要注重课程名称表述的规范性,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相互衔接,课时安排具有合理性。
其中“专业教学内容与要求”的表述体例要统一,内容要规范,涵盖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两部分内容。
参考体例: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 |
课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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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主要教学内容:……
l
l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和训练,学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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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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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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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教学安排表
(一)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
每个学年共计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一般为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要以周为单位,明确入学教育、军训、课堂教学、综合实训、校外实习、考试、机动、假期等环节的时间分配。
参考体例:
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单位:周)
学期 |
入学
教育 |
军 训 |
课堂
教学 |
实训(实验) |
实习 |
考 试 |
毕业设计 |
机 动 |
假 期 |
总 计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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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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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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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学活动的具体栏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二)教学进程表
根据各类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遵照教学规律和循序渐进原则,将各门课程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地排列组合,形成一体化设计的课程体系。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综合实训和校外实习等。
5学年总学时数一般为4800-52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的30%。实践性教学学时数(含各门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选修课程学时数累计不少于总学时数的10%。
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一般按每周30学时计算。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学分与学时一般按16-18学时为1个学分进行换算。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
参考体例:
教学进程表
课程
分类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各学期周数、学时分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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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程 |
公共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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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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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
选修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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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选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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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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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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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安排表
要明确整个五年培养过程中,包括实训(实验)、实习等在内的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应的具体项目、内容与要求、时间安排以及场地安排。
参考体例:
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安排表
十、其他说明
(一)明确本培养方案制订所依据的相关上位文件。
(二)明确本培养方案所采用的学习制度。
(三)明确本培养方案相关的师资、教材、课程资源、校内外实训实习等条件保障要求。
(四)明确本培养方案相应的评价要求。
(五)明确本培养方案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
(六)对以上不能涵盖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