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标准》,根据《标准》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建设,培养高质量人才。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 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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