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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系统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28 点击数:3997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沪科〔2018〕9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市教委系统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共设5个奖励类别,包括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2.不同奖励类别的评审分组、范围与条件详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和《2018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在“上海科技奖励”网 www.shjlb.org.cn查阅或下载)。

    3.凡推荐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在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内容见《2018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完毕后可推荐,学校需将公示的内容和公示结果报送市教委,市教委汇总后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二、推荐程序和报送方式

    各单位使用推荐号和校验码登陆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平台(http://www.jlb.sh.cn/xmsb )填报,每个项目分配一个推荐号和校验码,不同奖励类别的项目分配不同的推荐号和检验码,请学校根据申报需要,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申请每个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1.报送材料

    各校科技管理部门或校学术委员会应对所推荐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需报送书面推荐材料2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应为原件;不含附件材料的推荐书1套用于市教委存档);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3套。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将公示内容和公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时间和地址

    本次市教委系统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集中受理工作将委托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办理。请各高校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材料和公示结果报送上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2室;联系人:陆瑾;联系电话:56632884;Email:lujin6810 @163.com)。

    市教委将对本系统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市科委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请各高校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陈悦;联系电话:23116822

    Email:cy@shmec.gov.cn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学

          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4月17日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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