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行政规章

政策法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2-26 点击数:3184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2号,见附件)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工作,统计2017年度发生的高校创新活动。

    请各高等学校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统筹校内相关部门力量联合完成创新调查工作。请于35日(星期一)之前将签字盖章的《2017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随科技、社科统计报表一起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2室,电子版发至lujin6810@163.com

    联系人:市教委科技处      23116822

    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      56632884张伟萍  5662721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的

    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211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5265;累计访问人数:8340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