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一般习惯,读书人被称作读者。我不喜欢这个者字。我更愿意把自己称作读书人。我是个小说家,也是职业小说家,也是职业小说读家,我这时矿产的读书专指读小说。书即小说。这本要完成的书便是读小说的专著。
阅读是一门学问,很深很大的一门学问。但是许多人都未曾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大多数读书人最终只不过读读而已,未能够从阅读中获取更多滋养的原因。另有一些读家,他们每读一本好书便有所得,因而时时都在进步;究其缘故,皆由于借了上天赋与的灵性在阅读时深得要领,轻易窥到了书中奥妙年在。他们真是一帮幸运的家伙!更重要的,读书使他们生活增加了莫大的乐趣,生活因此变得有趣也有弹性了。有谁不希望自己的生活更有趣更有弹性呢?上帝假小说家之手造出小说,应该是让人们乏味的日常生活多出一份有趣来;如果不是这样,小说这东西岂不成了另一根盲肠?我因此很为自己的(小说家)职业而得意,说它是模仿上帝的特殊职业,无中生有的职业,真正富于创造性的行当。给生活平添乐趣不是既光荣又伟大的事业吗?
因此可以说,小说这东西对人类的日常生活做出过非凡的实质性的贡献。我这里用一个“过”字,是想说它曾经做出,也是想说它今天已经不那么重要,这是我们这些做小说人的真正悲哀。今天的生活真正的丰富多彩了,人们终于可以没有小说也会舒展自在乐趣多多。小说将永远堕入只有少数人才去关心的万劫不复之中。但是做小说人却已无退路,他不可能在做了几十年小说之后改行去学习一门新的手艺,他只有继续为着眼见着减少且越来越少的读者写下去一条路。我们静候读者少到极限,之后只为他们。让他们和我们成为最后的贵族。
这也是我写这本书和准备要开这门课程的一个动因。把这件宝贝擦试干净,供奉到一个香火不盛的殿堂上,让那些少数真正需要它的人们会有一个去处,有一个交流的扬所,有一个永远不会完结的话题。
我的前辈中有毛姆和纳博科夫写过类似的专著。毛姆的一本比较薄一引起,其中讲到十本他最喜欢(或对他最具影响)的小说。纳博科夫的一本则要厚重许多,且只有七部书作为研究范本,使它更像一部科学著作。
记得还是在大学(1978—1982年)读书时,曾经与同窗好友鲁一玮(也是小说家)做过一个游戏式测验,各自挑出十部最喜欢的书。我们做得都很认真,都有一份反复斟酌的名单,而且都曾说明选择理由。我不记得我名单上的具体篇什,但是我敢肯定地说有如下三部书1.《红字》2.《白鲸》3.《永别了武器》。因为这些书都是我儿时的最爱,我写小说肯定受到了这三部书的深远影响。那以后差不多二十年过去,肯定又读了太多的好书,也许远不止七本或十本该在我这部专著中探讨。
也还是在大学里,读到已故作家徐迟老先生的文章《文学源流表》,当时由于年轻加上气盛,很不以为然,就写了一篇名义上商实质是讨伐的檄文寄到发表徐文的刊物,结果石沉大海,连底稿也不知去向。我当时不同意徐迟前辈的观点,当然现在也并不赞同,但是其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公众,有一部或者两部三部文学史;对于作家则不然。每个作家都有一部属于他自己的文学史。在他心中,只有那些深刻影响了他创作的前辈才是他的文学偶像,才是他的大师和楷模。他有一条只存在于他内心的文学脉络,不依时序,不分国籍与年代,由他自己来为他们排出孰轻孰重孰优孰劣诸如排位座次一般。当时我不懂这么一个浅显的道理,所以当时会为此类事大动肝火。须知我当时也是二十几岁,正在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年龄。那是一个多好的年龄啊。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阅读大多是从童年开始的。我这里专指文学阅读。我们的童年是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之前就结束的。那时候社会生活尽管也带有相当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但相比“文化大革命”还算正常。那时就培养起来的阅读习惯此后陪伴了我的一生。由阅读本身形成一套只对自己有参照意义的价值判断的体系,是这套价值参照系后来成为我的小说戏剧诗歌创作的准绳。
我经常说,小说里面有你需要的所有东西──哲学;信仰;艺术;历史;神学……除非你要当一个专门家,比如木匠,比如数学家,比如会计。小说不提专门家培训课程,其它课程悉数提供。你作为一个人,你的日常的精神需要它会满足供应。只读小说,读懂读透,你至少可以成为一个通才,也可能成为一个专才,比如一个哲学家。我自想是个比较透彻的哲学家,我有职业哲学家朋友,多次交锋之后让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因为我从未在针锋相对中败北,从未落荒而去。我们旗鼓相当。
我很久不劝人写小说了。写小说,写好小说的确是再难不过的事。但我一直劝人读,因为读比写要容易一些,而且同样受益,同样让你丰富,同样启智开窍。你甚至可以不必有天赋,只要掌握了正确的阅读方法,每个人都是一个有慧根的读者。
二
我有时要重复这样一种说法:对一个读者来说,读完梅里美的名篇《卡门》只需要一小时。对于写作它的梅里美也许完成时间是几天或几个月。而对于故事中的主人公吉普赛姑娘卡门则是一整个生与爱与死。还有,《卡门》问世已经超过一百年,肯定还要活生生存在于人类世界几个几十个一百年,因为杰作是不朽的。
一本好书必定如此。它以几种时间方式存在于世。每一种时间方式都是一个独立序列,不与其他序列交叉。这几后,由于其他艺术方式的介入,它的生命力得以在不同领域里发生发展,发扬光大。记得数年前与宗福先交谈时,知道他的名剧《于无声处》在七八十年代之交曾数十个地方戏剧种移植搬上舞台,更不要说包括了声音剧(广播剧)。我们知道的另外一些事实也是如此。许多名作的电影版本都不止一个。好的小说是所有其他艺术门类的绝佳蓝本,一本好书真是可以生出多彩的花朵来,多到让写出它的人都眼花缭乱进而瞠目结舌。
这时友情上透出一个命题:它为什么如此?如此灿烂,如此耀人眼目,如此变幻莫测,又如此长命百岁?
读小说曾经是件很奢侈的事。首先你需要识字,也就是说你要有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的机会说说容易,那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几百年几千年才可以逐步解决的一个天大的难道。其次你需要闲情逸致,而闲情逸致的前提首先是时间,有时间又需要先去解决生计问题和与生计相关的其他更多问题(诸如健康、后顾之忧、扶老携幼等等,等等),在此之后你还能剩下多少闲暇呢?最后才是根本──培养起你的阅读习惯和阅读理解能力。这又需要时间,又需要感悟力,又需要心情(又一次的闲情逸致)。在这以后,在这以后很久,当你已经读过许多好书,当你有能力读通读透它们,你便是个好的够格的读书人了。这时的你差不多可以知道上面那问题的答案了。
在2000年之前,被宠坏的小说家们对读者曾经百般挑剔,他们指定读必得这样必得那样;他们要求读者要有层次,要有艺术底蕴,要有想象力。他们真是被宠坏了。因为那以前的两百年是小说的黄金世纪,是原子图书统领天下的年代。纸版小说的普及惯坏了写小说的人。小说甚至成为两个世纪里人类最重要的精神食粮。现在变了,什么什么都变了。不多说,那是一个离题太远的话题。
我要说的是──两百年的繁荣兴旺使小说极其成熟极其伟大极其深奥也极其脆弱。小说的历史相当古老,但是它作为一门技艺正面临失传的危机,而且这危机似乎已不可逆转。因为当人们意识到这危机时人们已经失去了对它的关注。小说正像濒危动物种群一样,一步一步走向最后的毁灭。恐龙曾经统治这个星球,它太过强大,太过无敌,因而它太过脆弱,一下就彻底消失殆尽。小说是又一种恐龙。
第一,小说太成熟太完善太多可能性了,这些都大大超过其他艺术门类。它同时太过复杂太过深奥太过庞大了。因此它脆弱,脆弱到不堪一击。
第二,小说的触角太多太长,比今天任何一家超级跨国公司有过之无不及。因此它太易受到伤害性攻击。它其实是不堪一击的。
第三,它的虚构的本质已经被人类推翻,是创造了它的灿烂的人自己掐断了它的命脉。虚构便是小说的命脉。
最后,以原子形式存在的纸版图书时代正在结束。小说的写作与阅读行将随之结束已是不争的事实。
这时话题自然回到它开始的地方──写小说的人静候读者少到极限,之后只为他们写。我们和他们像恐龙一样成为化石标本,成为过去时代的记忆。
如果现在还想为小说这门古老技艺做点什么的话,就去写一部书,把你阅读到的最好的东西写下来,留传下去。因为现代技术的进步可以保证将所有文字储存焉传诸后世,不管它是珍宝还是垃圾。
我写这段文字有一点冲动。我觉到了悼文的气息。我希望这冲动不会影响到这部书的质量。我更愿意将这冲动化作动力。
三
现在想历数一下那些曾经影响了我创作的作家和作品。我将要从中择出我着重研究的篇目。
英语作家会在其中占到很大比重。我不清楚原因,一直以来,有太多的英语小说家成为我一读再读的楷模。从其创作年代上,菲尔丁当是较早的一位,我经常将他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挂在嘴边。熟悉我小说的读者可以觉到所谓“马原式的叙述”更多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