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青年人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配套文件精神,提高贵州省民办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贵州省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贵州省教育厅近日在贵州省教师教育学校举办全省民办教育管理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健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周海涛教授作专题讲座。
黄健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贵州民办教育发展取得成绩,就贵州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积极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把学习宣传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领会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毫不动摇地坚持民办教育改革方向。二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分类登记依法推进有序实施。三要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质量,坚持“扶持和规范并重”,强化日常监管,引导现有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积极贡献。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参与的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周海涛教授结合党的十九大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解读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总体考虑、主要内容及对民办教育的影响,同时结合贵州省实际也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承担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的科(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班,并围绕落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思路与举措、新法新政背景下如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困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