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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办学校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7 点击数:1765

 本网讯(新华网消息)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最小可只办3个班,普通中小学规模不小于12个班。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公布武汉民办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设置标准。根据标准,班额要求控制在45人以内。
  《武汉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明确,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原则上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生均校园用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幼儿活动场所不得超过3楼。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有详细规定,如全园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不少于10个种类,生均3册以上,正式开办后应经常更新。
  标准对于办学规模、校园校舍等各项也有明确规定。如普通小学的设计规模不小于12个班,单设初中、单设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的设计规模均不小于18个班。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学校必须有满足学生体育课教学的活动场地,如小学须有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和60米直跑道,初中、高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等。标准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武汉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武汉民办教育机构共1448个,其中高中16所、初中20所、小学12所、幼儿园958所、中职学校8所,培训机构434个,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在校生41.44万人。
  武汉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余年来,民办学校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和教育品牌,为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虑到武汉市学前教育的供给实际和中职学校的发展现状,新标准对民办幼儿园、中职学校的规模已作了放宽处理。此外,新标准还鼓励民办学校自有产权办学,有利于与公办学校在高位水平错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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