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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委团市委关于举办“创享音乐力量”第六届上海市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3 点击数:3135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文化素养,推进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决定共同举办“创享音乐力量”第六届上海市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以下简称“原创音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原创音乐大赛”是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文化素养而开展的一项以创作校园原创音乐作品,旨在发现、培养大学生音乐人才,以传播原创校园音乐为目的的文化品牌项目。为高校学生搭建音乐交流平台,通过选拔的方式,遴选优秀的原创作品和音乐人才,进行推介和奖励,并通过持续的遴选和导师培训,稳固和加强“创享音乐力量”的文化品牌建设。

        二、活动主题及特点

    本届原创音乐大赛以“创享音乐力量——青春中国梦”为主题,围绕青年成长发展道路核心词“理想”“学习”“品德”“奋斗”打造一系列校园音乐活动。整个赛程分“致理想”(海选、初赛)、“致学习”(晋级赛)、“致奋斗”(总决赛)等阶段。大赛通过鼓励与引导大学生参与,激发大学生原创音乐潜能,唤醒青春与梦想的活力。

        三、组织构建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东华大学

    四、参加对象

    参赛对象为本市及外省市全日制高等学校2017年在籍在校的学生社团(组合、乐队等)

        五、活动要求

    (一)立足普及,广泛发动。本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届原创音乐大赛,充分认识原创音乐大赛在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音乐普及、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原创音乐大赛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创音乐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让广大学生都能够在大赛的平台上展示才华,成为原创音乐大赛的受益者。

    (二)鼓励原创,打造精品。鼓励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创作出一批紧扣原创音乐大赛主题,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音乐作品,并通过交流、加工、提高,形成一批健康向上、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优品、精品。

    (三)注重学习,提升水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音乐文化及音乐创作手段的知识普及工作,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原创音乐大赛的文化讲堂,提升校园音乐创作与传播的水平。

        六、项目与形式

    (一)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征集。各高校发动大学生在本校举办原创音乐大赛作品征集活动,大赛组委会采取“海选”方式,从学校选送及个人报名的作品中挑选出200首优秀原创音乐作品进入后续赛程。

    (二)原创音乐大赛分为海选、初赛、晋级赛、总决赛等阶段。各高校协助入选学生做好参赛准备;同时赛区协办院校做好筹备、组织工作。

    (三)原创音乐大赛颁奖盛典。选手根据累计成绩入围各奖项提名,最终获奖名单将在“创享音乐力量”颁奖盛典中公布,并颁发奖杯、证书。

        七、日程安排

    第六届上海市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海选(10-11月初):

    根据学校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海选形式与场次,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组织音乐大赛报名工作;组委会将从各高校选送的作品中遴选出200首作品进入初赛。作品征集阶段各大高校开展同步宣传活动,形式有移动录音站、路演等。

    (二)初赛(11月初):

    选手现场展示原创音乐作品,评选出参加晋级赛30强选手,共1场。

    (三)晋级赛(11月中上旬-12月初):

    原创音乐训练营1期(11月中上旬):知名原创音乐人针对选手特质分类指导,并精编选手参赛作品用于晋级赛。晋级赛分为“致青春”(PK选手原创歌曲)和“致经典”(PK经典老歌)两场,每场由15名选手参加并角逐5强,最终共1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

    原创音乐训练营2期(12月初):知名原创音乐人对选手进行音乐类型指导,并精编选手参赛作品用于总决赛。

    (四)总决赛(12月底):

    参加决赛的10名选手进行竞赛,最终选出排名前3的选手作为冠亚季军。

        八、奖项设置

    (一)对原创音乐大赛活动期间学生参与面广、有活动特色,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高校,授予“第六届上海市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优秀组织奖”。

    (二)原创音乐大赛其他单项奖项设置,按大赛组委会规定设立。

       九、组织工作

    (一)第六届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华大学团委(地址:人民北路2999邮箱:tuanwei@dhu.edu.cn,邮编201620,电话:67792230,赛事相关课程等情况请登录http://pan.baidu.com/s/1slx762p下载)。有关单项活动由本市部分高校参与协办。

    (二)本市各高校应建立大赛执行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制订活动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十、活动经费

    第六届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活动经费由市教委承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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