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宝安日报消息)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13日下午组织召开民办中小学专题工作会议,就推进落实《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化发展暂行办法》和《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意义(试行)(征求意见稿)》精神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发展,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化发展暂行办法》,并于今年教师节印发实施。该办法将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对占宝安教育半壁江山的民办学校实行规范与扶持并举。
“《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发展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宝安民办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征程。”会上,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区教育局将做民办教育的支持者,做民办教育的贴心服务者,做规范民办教育的引领者,进一步提升民办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根据《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区教育局还将成立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在年底制订完成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并拟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支持区民办教育协会制定《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此意见经理事单位通过后,也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区教育局民管科、各学区教办负责人及全区150多位民办中小学董事长、校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