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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9-28 点击数:2049

 本网讯(市教委消息)高校办学自主权如何扩大?绩效工资制度怎样设计才科学?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怎么破?926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上,市教委主任苏明作了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解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陈克宏作了有关条例的审议意见报告。据悉,《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是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项目,是落实中央和市委相关精神,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条例(草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促进为宗旨,立足上海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共650条,包括总则、规划与评价、依法办学、社会力量参与、统筹与保障以及附则,主要规范了五方面内容:发挥规划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明确高校办学目标和依法办学的具体措施、规定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的支持政策、细化政府统筹与保障的具体措施。

  在下午的分组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既要把本市在促进规划落地、扩大办学自主权和保障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又要保持改革创新的活力,给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留有空间。有的委员提出,要把高校在发展中的规划权限、办学规模、学科设置等问题的权力来源划分梳理清楚。有的委员建议,希望在人员编制上能够给学校更多的自主权,优化地方高校职称比例,注重发挥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有的委员提出,高等教育要重视人的发展,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以及学校软实力的建设,这些在条例中也应有所体现。此外,与会者还就民办高校的财政扶持、高校资源与社区共享、成人教育的规范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徐泽洲、沙海林、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参加会议。副市长彭沉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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