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浙江省财政厅消息)杭州市西湖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一是资金渠道有保障。出台《杭州市西湖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统筹区级财政教育资金、上级相关民办教育奖励补助资金及其他收入,设立区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支出范围全覆盖。专项资金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师以及管理团队奖励等方面,促进民办教育全面发展。
三是监督管理更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和业务指导,完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内控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学校,将责令整改、停拨并收回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