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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各区2014-2016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8-16 点击数:3454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建立完善本市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14226号)及上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深化《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积极推动大中小德育一体化建设,总结交流各区德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各区2014-2016学年中小学德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区要认真回顾本区20149月至20178月期间德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自查总结:

    1.整体规划。本区在落实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化“两纲”实施,实践大中小德育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区域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及在工作组织架构、经费投入、督导评价等保障机制建设方面的有效举措。

    2.传承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立足本区域实际,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进网络、进教师队伍、进评价体系等方面持续有效的做法。

    3.整合协调。本区在密切家校合作,整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形成“三位一体”育人合力、优化育人环境的配套机制和做法。

    4. 特色培育。聚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和要求,积极培育面向本区域全体学生、凸显区域德育工作特色的项目情况,重点关注学科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社会实践等相关项目,以及该项目在实践探索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和经验推广价值。

    5. 实效与反思。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区德育工作实效,以及社会反响(尽可能呈现第三方评价材料)。结合本区实际,下一阶段在落实《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大中小德育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等方面的思考和构想。

    二、工作安排

    1. 区域自查总结

    请各区教育局于927日(星期三)前将自查总结报告(字数3000-5000字)和特色经验或专题项目(不超过2个)书面材料一式10份,报送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同时,提交反映区域特色经验或专题项目的相关视频光盘,视频时长3-5分钟,以rmrmvbwmvavimpgmpegmp4等格式刻录光盘,其中要包含制作后的视频以及视频原素材。

    联系人: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孙红,联系电话:64164173,邮箱:xsdyfzzx@126.com,地址:茶陵北路211号楼101A

    2. 市级集中交流

    市教委将于10月下旬组织各区现场汇报交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区教育局局长作专题汇报(发言提纲制作成ppt),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点评互动。

     

    联系人:周时奕;联系电话:23116755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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