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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民办教育主题研讨与焦点对话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8-11 点击数:2672

独立学院的未来发展趋势

独立学院的未来发展趋势是进一步明晰产权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制度是学校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哪里便一切稳定。

——无锡太湖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阙明坤博士

 

民办高校的未来:国际教育本土化

未来充满了机遇。中国的大学一定是多元化的,一定是有竞争力的,而这种竞争力来源于民办大学未来的发展模式,即国际教育本土化。我们一定是既有国际的元素,同时又有中国的元素,只有这样才有生命力。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副院长甄勇教授

 

对推进民办教育新政管理的十大建议

一要尽快明确民办学校税收政策;二要放开收费管制;三要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建立最低注册基本金;四要规范营利性学校;五要做好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管理;六要明确规定举办者及其代表在决策机构中人数占比上限;七要全面清理和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八要对在民办学校学生的学科和学科延伸的培训进行负面清单管理;九要放宽培训教育机构教师资格条件;十要授权地方政府建立教育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研究员

 

非营利性学校与营利性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学校的关键词是非营利性,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受教育者,收费标准可能是要从严的,还要经过批准;但是对于其他阶段的受教育者,我认为只要备案就可以了。营利性学校的收费标准则完全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对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只要进行备案就可以。

——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苏律师

 

教育行业特殊优惠税收政策是影响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

根据新《民促法》的精神,在制定退出机制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理权益。从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角度出发,呼吁尽快出台教育行业特殊优惠税收政策。这是影响将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室主任耿景海研究员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学校的教师身份

在分类管理政策下,义务教育阶段有多少学校可以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这是必须思考和重视的问题。因为解决了法人属性问题,才能够解决教师的身份问题,改善教师队伍建设。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杨静副研究员

 

关注税务成本,合理管理过渡期与运营期

清产核资的工作是梳理现状,不管是营利性学校还是非营利性学校,我们都建议一定要去做。要从策划的角度规划,而且要根据新《民促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体制机制。

——毕马威(广州)税务合伙人孙昭税务师

 

Q1

大家都知道,公办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处于非公非民的灰色地带,它们有没有选择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机会?

董圣足:

独立学院比民办高校要复杂,因为它的举办主体比较多的是重点高校,有很多的独立学院是没有社会资本进来的,是母体学校原来的。社会资本将来可以搞混合制,允许职业教育、大职业教育,甚至包括应用型本科,现在打通了,可以到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国务院发的“19号文就是混合所有,那就要明确无形资产占多少、设备占多少、社会资金占多少可以做成一个营利性的学校,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可以在清晰产权、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办成营利性,只不过是从现有的学校转成营利性也会面临比较麻烦的清算和税收问题。这是我们重点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困难问题。

 

阙明坤:

第一个问题,现有的独立学院选择非营利性肯定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民营企业投资方或者国企投资方不能简单地在每年9月份的时候直接抽取管理费等,这种做法肯定不行,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方要明确,选择非营利性、营利性的问题,因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细则说的是不得用国家财政经费、捐赠经费举办营利性学校。然后我又看了一下国家编办下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细则》中有这样一句话,事业单位或者叫国有资产举办的营利性机构不得侵占、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这样的意思是不是国有资产也能举办营利性机构?然后我们延伸到公办学校,可能也有一点营利性的。当然,这里面还要细细地探讨,当前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个问题,清产核资、明晰产权,这个问题确实复杂。当前做得最好的是重庆市,我们去调研的时候,发现它有一个严格规范清晰产权的做法,当时江苏也想学习,首先要落实法人财产权,就是说举办者没有依法履行出资责任的不能算作民办学校的出资者,就是说你虽然说你是学校举办者,但是你拿不出出资的证明、凭证,或者没有依法过户的都不行。另外对他所有的原始投资、追加投资,国家的财政投入,还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增值部分资产,都有逐步的一个清晰登记过程。我估计以后随着分类管理开展,每一个学校也都会做清产核资的动作,要开展财务调查。

 

董圣足:

培养学生的水平好、质量高,市场认可就可以放开收费。不是非营利性的就低收费,我们上海168所私立学校,政府全面购买服务,生均补贴6000元,但是农民工自己都不敢送自己的小孩去,因为质量太差,免费的没有人去的。而民办中小学办学质量好的,择校赞助30万元,人家打破头挤着进去。这就是价格、质量,我想表达这个意思,但是你也不要觉得它是高收费就是营利性的,不是的,判断是不是营利,就看它有没有分配最后的结余。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都得适应市场的需求,不适应市场需求,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符合人家的高选择性教育消费,将来也会被淘汰,你也生存不了。

 

余苏:

《民促法》只是一个基础性的规定,对于举办者,只要你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就可以了,但是在营利性办学上就会要求你有无刑事犯罪记录,个人信誉良好。我是这样看的,我觉得后面的这个规定其实并不是对前面这个规定的一个限制性的解释,我觉得不是这样子。为什么?其实我们来看从其他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还有包括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说,无刑事犯罪证明这一条不是《民促法》的特殊规定,是各个行业现在普遍的规定,信用状态良好和无刑事犯罪证明这两条已经是一个普遍性的要求,从各个法律法规来看都是一个普遍性的要求。第二,其实对于营利性学校而言,对于举办者的要求应该更高一些,因为这种营利性办学根据规定,基本上让它走向市场化,不是以前政府部门每一条要看管这么严,它交给了市场,让公众进行管理,所以它对于这种一旦营利性的学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任何风险,市场对它的反馈及社会影响的反馈,很多时候会有一个迟滞性的,它没有立刻爆发出来。那你一开始就有一个严管,就要有一个严禁,后来的监管要通过普遍的法律进行监管。所以我认为这样一个规定,营利性学校登记细则的规定并不是一个限制性的,我觉得这个规定是不矛盾、不冲突的。

Q2

现场提问

请问甄老师,你们学校是怎么处理与国际化接轨这个问题的呢?

 

甄勇:

这是一个过程,国外的大学首先来讲还是像我们以前一样,认准是公办的。但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发现有一个问题,与公办学校签了协议后,往往就没有下文了。他们是很务实的,他们就再想别的办法。这个来讲大学跟大学之间的交往,很大程度上是人和人的交往,像我们学校,我们靠的是什么?首先是由于以前我们合作过,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大家直接谈合作,我们做的是互联网金融,他没有这个专业,我们也没有这个专业,我们谈合作做一个新的专业。第二,落实非常快,我5月份到美国一个大学谈了4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今年就招生,非常快。他们是很实际的,知道你是真心合作的,而且是行家,他也看到效果,在这个基础上,公办和民办已经无所谓了,他看重的是效果。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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