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要求,决定在本市教育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即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切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点)等重点危化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电气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地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各级领导要带队并集中开展一次以防汛防台、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施工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配备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力戒查找问题隐患表面化、形式化,要切实做到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保障、严格追究。
三、实施步骤
1.全面部署(7月至8月底)。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自查自纠(8月底至9月初)。各单位要结合暑期工作及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3.集中检查(9月至10月中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对辖区内单位的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巩固深化(10月底前)。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体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8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于9月25日前报送安全检查阶段性情况和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于10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委将对本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检查。
联系人: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陈宇红
联系电话:23116772,23116771(传真)
电子邮箱:hqbwc@shec.edu.cn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