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陕西省教育厅 消息)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日前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方面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简称《实施意见(初稿)》的修改意见。
为了推进陕西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工作,陕西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代陕西省政府草拟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当天,陕西省教育厅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方面对《实施意见(初稿)》的修改意见。有关市教育局、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站在支持和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角度,聚焦党建工作、财政支持、筹资渠道、办学自主权、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学和监督管理等重点问题,对《实施意见(初稿)》的章节、条款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修改建议。
王紫贵认真听取了发言,并表示会吸纳合理建议对文稿进行进一步调整。他表示,陕西省《实施意见(初稿)》还需要更多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解决关键性难题,创造性地支持全省民办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