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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坚持依法规范 提高“民办校”教育水平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4-12 点击数:2093

本网讯(珲春示范区消息)410日,珲春市召开民办教育2016年度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坚持从严治教、强化管理、规范办学,坚决治理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对违规违法的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将予以严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珲春市各民办教育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就做好今年的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校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办学思路。坚持从严治教、强化管理、规范办学,坚决治理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要加大投入,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久发展。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按不低于净收益25%30%的比例提取发展资金,用于本机构的建设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会议强调,要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进行。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在全力组织自救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市教育局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积极整改的培训机构、违规违法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严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要继续加强学习,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开创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发展、繁荣珲春市教育事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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