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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办教育亟需打破两大瓶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3-7 点击数:3323

【摘要】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张杰庭建议,“政府给予申请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退休教师相应补贴支持,保证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教师退休与公办教师退休享有同等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会长、锡华实业投资集团董事长张杰庭日前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民办教育面临两大瓶颈,一个是教师待遇低;一个是校舍建设成本高。

教师待遇方面,张杰庭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义务教育阶段和选择申请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应该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的待遇。但我们调查发理,在现实中民办教师享有的权利与公办教师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差距主要表现在民办教师退休待遇远低于公办教师。”他以北京市海淀区两位退休教师为例:民办学校教龄29年的中级职称教师,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为29年,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708元,相同情况下公办教师的退休金为5600元;民办学校教龄35年的高级教师,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为35年,退休后每月仅能领取3120元,而公办高级教师则能领到6700元。作为同样教龄、同样职称的教师,从事相同的工作,公办教师退休后待遇比民办教师高一倍以上。

作为我国第一位以民办教育代表的身份进入全国政协教育组的张杰庭,多年来一直在关注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推进。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张杰庭建议,“政府给予申请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退休教师相应补贴支持,保证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教师退休与公办教师退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真正做到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张杰庭说:“人才得向学校要,得让老师培养,得有好的教育环境。目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尽管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许多促进教育发展的规定,但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价格奇高,可供使用的教育用地更是少而又少。”

在校舍建设成本方面,他以北京为例,近20年来,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规划、教委等部门把握的容积率审批标准仅仅为0.6,在“寸土寸金”以及人口密度很大的一线城市,很难满足适龄儿童入学的需求,造成极大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现在新建的学校,都在增加地下建筑,又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张杰庭表示,随着“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的叠加效应产生,适龄儿童总量将大幅增长,适龄儿童将面临新一轮的“入学难”问题。因此需要从供给侧入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适应已经到来的生育高峰问题。

张杰庭建议,一是调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的建设标准,提高土地容积率,增加学位数量。建议幼儿园建设的容积率提高到0.9,小学建设的容积率提高到1.2,综合学校建设容积率提高到1.6。以此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学位数量,降低建设成本。

二是调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建筑层数规定。幼儿园地上建筑增加到4层,可以采光的半地下1层,3层以下做教室,四层做教师办公室和教师宿舍等;小学地上建筑增加到5层,地下两层;综合学校地上建筑数增加到6层或以上,地下2层;6层以上用于教师办公及教师宿舍。

三是调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建筑层高标准。从当前到一定时期内,教室须安装空气净化及新风设备,使师生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学习。所以应适当提高教室层高的规定,保证空气净化及新风设备的安装空间,连同吊顶,至少应提高到4.24.5米为宜。幼儿园建筑地上总高建议到17米以上;小学地上建筑总高建议到22.5米以上;综合学校地上建筑总高建议到35米以上。

张杰庭认为,通过调整一线城市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建设标准,使得新建学校向空中发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学位数量,适应人口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

(中国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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