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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固“两基”攻坚成果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0-4 点击数:1512

    同志们:

      今天,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总结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成绩和经验,隆重表彰“两基”工作先进典型。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两基”攻坚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陈小娅同志代表国家“两基”攻坚办作了工作总结,我完全同意。广西、青海、新疆和重庆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听了很受鼓舞,也很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谱写了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诗篇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着力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的面貌,尤其是西部地区教育事业薄弱的局面,2003年,国务院作出了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重大决策,决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攻坚任务。四年来,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啃“硬骨头”,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打了一场硬仗,如期成功地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两基”攻坚让知识的阳光普照西部偏远乡村数百万农村孩子,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2000年,我国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奋斗目标,但是尚未“普九”地区的“两基”工作还面临着艰巨的攻坚任务。到2002年,全国还有410个县未实现“两基”。由于这些县地处边远,就学成本高以及义务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等诸多原因,整个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仅为77%,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年,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达总人口的9%,“上学难、留不住、学不好”的现象十分突出,攻坚任务格外繁重。 

      经过四年的攻坚,这410个县已经有368个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其余特别困难的42个县也达到了攻坚计划确定的“普六”标准。到2007年底,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将达到98%,比攻坚计划实施前的77%提高了21个百分点,超出计划提出的85%的目标13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率达到了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 

      随着“两基”攻坚的不断推进,长期以来困扰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农村孩子“上学难、留不住”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西部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如今的西部农村,很多地方最好的房子在学校,一些边远山区学校的孩子们用三块石头垒灶做饭、多人挤一张床的现象已成为历史。一些大山、边疆边远地区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了正规的学校,校园里响起了孩子们琅琅的读书声。现代远程教育突破了时空的阻隔,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边远农村,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创造了条件。“两基”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使知识的阳光照进了偏远山村,让教育的力量成就着孩子的梦想,并改变他们的命运。这项光辉的民心工程,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为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两基”攻坚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践行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四年来国家大幅度加大中央财政投入,为把“两基”攻坚部署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与西部各省签署了“两基”攻坚责任书,地方政府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议程,成立了领导小组,不少地方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强了对“两基”攻坚的统筹领导,各省都与攻坚县签订了责任书,将攻坚任务落实到县、落实到人。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攻坚的各项工程给予了直接的、有力的指导、保障和监督,特别是财政部、发改委还有教育部都加强了这方面的指导。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资金安全、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为把“两基”工程建成精品工程、阳光工程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攻坚工程资金量大、布点分散、情况复杂,管理成本高、责任大,但各地基本上没有发生挪用资金的问题,没有出现“豆腐渣”工程。 

      “两基”攻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乎时代要求,顺应民情民意,真抓实干,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三)“两基”攻坚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先进事迹,凝聚了迎难而上、坚韧不拔、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410个攻坚县多数分布在高寒荒漠地区、边远农牧区和边疆地区。这些地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不少群众生活十分贫困。有的地方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有61个县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两基”攻坚,其难度之大在世界教育史上都是罕见的。 

      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广大基层干部四年来全身心扑在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感人事迹。有的同志深入崇山峻岭、荒漠高原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有的同志在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经常连续十几天、几十天工作在工地上;有的同志日夜操劳,甚至战斗、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例如,甘肃临潭县教育局长马永祥常年辛勤工作在“两基”攻坚第一线,积劳成疾,英年早逝,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攻坚局长”。重庆市沙阳县沙市镇副镇长孙开祥同志,一直为镇里学校建设多方协调,排忧解难,身患重病仍牵挂“两基”攻坚,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四川阿坝州原政协副主席旦真同志,坚信“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工作”,退休后仍四处奔走,千方百计地劝导牧民们送孩子上学,在当地藏区传为佳话。 

      同志们,四年过去了,“两基”攻坚在广袤的西部大地上建起了一幢幢崭新的校舍,圆了千千万万个农牧民子弟的求学梦,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广大干部群众用心血、汗水甚至是生命铸就迎难而上、坚韧不拔、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两基”攻坚精神。“两基”工作是平凡的,攻坚精神却是伟大的。今天,在大家聚集一堂,分享“两基”攻坚胜利喜悦的时候,我们由衷感谢那些为“两基”攻坚默默做出贡献的基层干部、教师和广大群众,我们也由衷地感谢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在座的同志们的辛勤劳动,我们还要深切怀念辛勤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同志。受我们相信,“两基”攻坚伫立的精神丰碑必将永远激励我们为进一步发展教育事业而不懈努力!

      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迈上了新的台阶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两基”攻坚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到2007年底,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将提高到99%以上。农村义务教育财政预算内拨款从2002年的99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881亿元,总量翻了一番。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显著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到了这个阶段,我们就可以在继续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用更多的精力来抓质量的提高,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内涵发展上,在更高的水平上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在校学生多达1.5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各级政府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迈上了新的台阶。回顾这几年的工作: 

      一是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1年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作出重大调整,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经过多年的努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已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农民部分承担转变到由政府全部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由原来的以乡镇为主转变到以县为主。近几年来,这一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的调配等责任全面纳入了以县为主统筹管理的范围。与此同时,中央对困难地区农村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责任逐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学校安全和日常运转得到切实保障。 

      二是加大投入,改善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2003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累计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支出达500多亿元。在中央财政的直接支持和带动下,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生均校舍面积由2003年的4.9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6.1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成绩显著,因校舍倒塌造成学生伤亡的重大事故明显减少。这些专项建设,使得积累多年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老大难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是实施以“两免一补”为核心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5年底,国务院部署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国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上述“两免一补”政策是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政策上的一个创举,惠及1.5亿农村孩子。农民群众的教育负担得到切实减轻,“种田不交税”的同时,又实现了“上学不交费”,解决了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广大农民欢欣鼓舞。新机制还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了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从而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为实施新机制,国家在五年中新增投入达2182亿元。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更为明确地规定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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