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出台民办高校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民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政策、推进学前教育服务等规范性文件,安排4000万综合考虑负债情况、生均经费等因素,择优进行奖励扶持。
二是严格民办高校年检。从民办高校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与年检结果挂钩, 2016年,通过年检约谈6所民办高校,追回年度学校举办方拆借办学资金近2亿元。
三是深化民办幼儿园管理改革。降低民办幼儿园市场准入门槛,取消风险保证金和卫生许可证前置条件,清退原收取的风险保证金,8个区县探索建立民办幼儿园最低余额账户管理制度。
(重庆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