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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22 点击数:11077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三五发展规划

    (附件请至www.shmec.gov.cn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2016101

    附件

     

    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依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项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上海实施了《教育国际化工程十二五行动计划》,教育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92个(包括29个机构和163个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举办了全国第一所中美合作高校——上海纽约大学。建成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93个(包括47所孔子学院和46个孔子课堂),是2010年的2.5倍。外籍人员子女学校36所(含本地学校国际部8个),比2010增加了6所(含本地国际部3个)2015,全市接受国际学生近8.6万人,其中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5.6万,比2010增加了30%;招收外籍人员子女 27340,港澳台学生9576人。十二五期间,市教委累计资助14600 高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或实习,资助2780多名中青年教师出国深造,组织近900教师出国培训,聘请了198 海外名师来沪任教。上海分别于2009年和2012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学生评测项目(PISA),连续两届取得全球第一好成绩,受到国际社会关注。

    十二五期间取得如下发展经验: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始终站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全市发展高度,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注重项目引领。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市级平台项目,发挥引领作用,受到学校和师生广泛欢迎。三是突出质量效益。先后建成了上海纽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等高起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四是强化体系建设。实施了面向外国留学生特色精品课程与专业开发工程,创办了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学院,完善了外国留学生服务支撑体系。五是发展与规范并重。制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五年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为未来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对国际化人才和国际化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目前,全市教育对外开放整体水平还不高,参与全球人才竞争的能力还不强,有效利用国际高质量教育资源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尤其是与国际大都市相比较,上海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对国际优秀师生的吸引力不高,教育对外开放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政策法规需要健全,学校的对外教育开放意识和能力建设急需加强。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上海教育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做好教育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人文交流,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聚焦做精做强上海教育,为 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提质增效、规范发展、扩大开放的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需要,积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需要,全面服务教育现代化和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努力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提质增效。坚持质量为本、效益优先,全面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质量水平和针对性,切实推动本市教育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

    规范发展。完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法规,改进管理措施,健全服务支撑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教育对外开放有序发展、规范发展。

    扩大开放。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扩大教育双向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引进境外优质教育、科研资源工作力度,推动教育服务走向国际市场,推动上海教育全面做精做强,加快提升上海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上海教育对外开放的奋斗目标是:全面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到2020年,建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城市和最受欢迎留学目的地城市之一建成与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教育对外开放体系。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2020年,在上海就读的国际学生总数力争达到12 万左右,其中50%以上为学历生。有10%上海高校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学期间有海外短期学习或实习经历。普通高校中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33%以上。建设若干个境外办学项目或机构。与5座以上国际友好城市结成教育合作伙伴关系。

    三、任务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涉外办学水平

    加大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力度,推动上海教育服务走出去,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涉外办学治理体系,促进涉外办学与本地教育体系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1.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检查、质量评估、办学认证、质量预警和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多种举措加强质量保障,提升办学水平。实施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资源和经验共享计划,总结研究中外合作办学经验,促进转化、吸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制定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指导意见和申请指南,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支持外国一流高校来沪合作办学,探索新建12所新机制一流大学。鼓励高校举办高水平二级学院,推动办学体制改革。支持高校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探索产学研国际合作。选择部分高校试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制。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与外国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试点职业院校与外国行业组织联合办学。开发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标准,引进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考点,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构建国际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需开展普通高中和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优质教育服务供给。

    2.建立多层次外籍人员子女就读体系。构建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本地学校国际部和本地学校三个层面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体系,满足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需求。在实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外籍人员子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汉语教师培训机制,推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普遍开设汉语、中国历史和中国国情等课程。

    3.积极推动开展境外办学。鼓励学校开展境外办学,争取建成若干个境外办学项目或机构。支持本地学校与社会组织、企业合作,建设特色型、专业型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特别是与上海友好城市合作建立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承担人文交流项目和上海友好城市教育交流项目。建立上海孔子学院工作联盟,整合上海教育资源,实现孔子学院(课堂)高质量、多元化发展。

    4.加强引进国际课程规范管理。实施普通高中和社会培训机构引进国际课程的认证和准入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借鉴国际课程经验,推动本土课程改革。加强国际课程引进评估和教材审查,加强国际课程年度检查,加强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四门国家核心课程教学和督导。

    (二)大力推进双向留学工作

    加快提升来华留学教育水平,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完善服务、提高质量,到2020年在上海就读的国际学生总数达到12 万左右,其中50%以上为学历生。加大出国留学支持力度,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体系,争取到2020年,有10%在上海高校学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学期间有海外短期学习或实习经历。

    5.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学院建设,完善国际学生预科教育体系。鼓励高校开发特色优势专业课程,提高全英语授课专业数量和质量。探索高校学历留学生学历学分制教学和收费制度,建立学历留学生数量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留学生教育质量评估和认证机制,加强质量保障。探索建立若干所国际汉语教育中心,为基础教育阶段国际学生随班就读提供汉语补习和入学辅导。

    6.建立健全国际学生教育社会服务体系。设立若干个国际学生服务中心,建立一批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实践基地,增进国际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建立多层次奖学金体系,拓展奖学金来源投入渠道,改进奖学金货币化机制。建立健全国际学生辅导员制度,完善学业与生活服务。完善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管理,开展国际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沪就业、创业试点。支持高校建立健全校友组织网络,加强校友联系。

    7.建立健全学生海外学习支持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加快推进职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选拔资助优秀在校生赴海外短期学习、实习,逐步扩大规模,让更多学生受益。实施非通用语种学习支持计划,在部分中小学校试点开设非通用外语选修课,选派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出国学习非通用语言和文化,加快培养储备非通用语种人才。

    8.完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管理。提高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水平,强化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意识,建立评估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成立上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三)加强教学和科研国际合作

    请进来与派出去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推进高校科研国际合作,助力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强化区域国别研究。

    9.提高教师队伍国际竞争力。实施国际水平师资培养计划和中青年教师海外访学进修计划,支持教师国外访学、攻读学位,全面提升中青年教师学术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继续实施影子教师影子校长计划,在海外设立若干个上海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多种形式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校长参加海外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国际视野和教育教学能力。到2020年,普通高校中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33%以上。继续实施海外名师引进计划,加大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工作力度,加强中外教师合作教研。

    10.加强高校科研国际合作。支持高校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联合科学实验中心、联合研究中心,促进协同创新。推动建立国际化、实质性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共同体。鼓励高校与国际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合作研究。支持高校自主打造国际化科研平台,积极吸引集聚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开展国际化协同创新。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和国别(区域)研究,与沿线国家(地区)合作建立国别(区域)研究中心,重点关注战略支点国家(地区),推动建立相关研究成果数据库。重点建设上海国际区域国别研究院,实现科学研究和咨政资商的有机结合。完善相关政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探索高校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合作办学新模式。对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实行有别于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国审批制度。

    (四)加大对外人文交流

    充分利用国家人文交流合作机制,打造地方交流平台,调动区县和社会力量积极性,鼓励学校开展多种形式教育人文交流,扩大师生国际交流规模,增进国际理解,拓展国际视野。

    11.多种形式开展人文交流。与部分国际友好城市建立教育合作伙伴关系,深化教育人文交流,充实人文交流内涵,扩大人文交流规模,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城市发展。十三五期间与5城市结成教育合作伙伴关系。搭建学校体育、艺术、科普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支持区县积极开展教育人文交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建立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扩大师生往来,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多种交流活动。

    12.中小学开展国际理解教育。鼓励中小学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建设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区县和特色学校。支持学校自主开发国际理解教育校本教材,培育建设一批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

    (五)培育完善国际教育专业服务机制

    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加强国际教育专业服务体系和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服务实体,全面提高教育对外开放专业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13.构架国际教育社会服务主体。建立健全上海国际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国际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认证服务中心、留学指导服务和留学上海多语种网站等机构平台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培育打造服务品牌。加强区域国别研究基地和高校智库建设,形成特色,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需要。

    14.探索发展教育服务贸易。研究制定教育服务贸易推进计划,统筹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借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平台和政策优势,开展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试点并及时总结发展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区域,面向全球市场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联合所在区县政府和相关企业,建设环大学国际教育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上海国际教育服务与创新园区。

        (六)实施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计划

    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组织实施专项教育合作计划,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教育市场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教育交流合作。

    15.搭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机制平台。建立上海一带一路产学研协同推进联盟,积聚和整合上海高校与相关企业资源和优势,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四大职能,实现一带一路项目的共商、共建、共享。支持和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设。设立专项支持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优秀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16.加强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根据沿线国家(地区)需求,配合上海企业走出去,鼓励和支持本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教育交流合作。重点开展语言文化教育,学术交流合作和师资培训。

    (七)加强国际组织合作

    培养国际组织人才,加强国际组织合作,吸引国际组织落户上海。通过国际组织参与,提升上海教育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服务国家战略。

    17.培养国际组织人才。实行专项计划,支持高校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国际组织人才和外事外交人才。特别是加快培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行、上海合作组织等新兴国际组织所需复合型人才。支持高校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国际职员教育培训,选派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

    18.加强与国际组织教育科研交流合作。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国际组织教育科研交流合作,鼓励教师积极承接或参加国际组织研究和开发项目,鼓励学校承办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学术会议。继续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学生评测项目(PISA)和初中教师和校长国际教学调查项目(TALIS),通过国际比较为上海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争取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上海)。鼓励高校积极引进具有国际期刊出版、编辑经验的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在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目标制定、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对外开放全过程。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加快培养一批政治坚定、视野开阔的优秀涉外办学管理人才。加强对党忠诚、内外兼通的教育外事干部队伍建设。

    (二)健全政策法规。制订国际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办法,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涉外教育培训课程管理办法和中外合作办学申请指南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三)确保资源保障。保障教育对外开放经费投入,经费使用上更多向支持人才培养倾斜,向提高人才队伍水平倾斜。完善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政策制度。探索出台国际学术合作激励政策和支持政策,激发学校教师和科研院所人员积极性,推动教学科研人员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相关院校和区县,依据本规划制定本级教育对外开放实施计划,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检查。

    (五)重视对外宣传。开展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权威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认识。宣传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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