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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0-18 点击数:12367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本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区县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2016109

    附件

     

    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十三五期间,上海正加速推进四个中心建设,随着科创中心建设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创新人才培养问题日益凸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办学,是上海教育主动适应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社会和地域经济发展以及学生发展需求的重大战略选择。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的要求,作为推进本市高考改革的配套措施,在《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1459号)基础上,制定《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一、指导思想

    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引导普通高中贯彻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的理念,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和师生实际情况,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主要抓手,立足于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及相应的运行和管理体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力求推动高中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高中教育从分层教育逐步向分类教育发展,为进一步培养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规划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全市形成一批覆盖领域广泛、特色鲜明、定位科学、水平较高、上海知名,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普通高中。通过特色办学撬动学校发展方式和育人模式转型,努力形成上海普通高中分类发展、百花齐放的局面

        ——形成市区两级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梯队。在原有25所市级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基础上,进一步加以遴选和增补,形成市级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40所左右;区县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形成区县级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若干所

       ——命名10所左右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学校

       ——形成特色领域合理布局。特色创建领域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等诸多领域,既注重传统特色领域的传承和创新,也注重新兴领域的开拓与发展。通过特色创建,形成学校特色鲜明的办学思路,并逐步提升为办学理念

    ——依托创建成功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市级特色课程高地、研训中心和教师研训基地,形成特色共享和辐射机制

    三、创建路径

    1.规划引领,分阶段推进创建过

    参与特色普通高中创建的学校,应按照校本化、递进性、稳定性的原则,制订体现学校特色建设目标的整体发展规划。学校特色发展一般经历特色项目阶段、学校特色阶段、特色学校阶段,学校应依照自身特色办学基础,明确所处阶段和建设重心。市教委将引导项目学校找准发展阶段,聚焦特色课程建设,提升学校特色办学水平。通过项目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设一批特色普通高中,指导项目学校工作的整体推进

    2.聚焦课程,融合普通课程与特色课

    创建学校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办学传统、文化积淀、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因素,找准学校特色发展方向,兼具普通课程与特色课程,形成富有学校特色的校本化特色课程体系,进而形成学校明确的办学特色

    3.整合资源,丰富特色育人供

    要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各种资源为学校创建工作服务,除整合学校内部资源,形成特色课程教育教学队伍和配套机制外,还要积极整合校外力量,综合社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为学校创建工作形成多方位、多维度的支撑力量,促进本校创建工作,进而向全区高中学校辐射,形成资源共享的良性发展格局,丰富特色育人的有效资源供给

    4.积极探索,形成常态运行机

    特色普通高中要围绕特色课程体系建设,逐步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运作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建设等,进而内化为稳定的办学风格,形成稳定的制度架构,逐步上升为学校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5.创新平台,建设特色育人载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逐年达成相关项目学校的特色创建年度目标,有序推动各相关领域指标的实现。创建成功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特色领域的课程建设高地、研训中心和教师研训基地,推动本市高中特色课程资源的辐射共享

    四、实施方案

    1.市教委印发本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布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以三年时间创建完成810所特色普通高中为阶段性目标,按照成熟1所创建1所、创建1所命名1所的原则,有序推进相关创建工作

    2.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市教委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区域内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各项事宜。市教委将安排专家指导团队对各区县创建学校进行追踪和指导

    3.年度重点创建学校制定年度创建计划,从发展基础、育人目标、课程体系、支持系统各方面指标对学校创建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梳理与总结,形成学校创建工作报告,报特色普通高中项目组审核。项目组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组审核, 遴选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全市的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展示活动,展现创建成果,辐射成功经验。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计划每半年举行12次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展示活动,每年举行34次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展示活动

    4.每年特色普通高中项目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创建工作评审。进行过展示活动的高中学校可以申请进入评估程序,填写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评估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的评估申请表经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附教育局推荐意见报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评估申请条件的学校,将进入市级评估工作程序。市级评估原则上分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结果优秀的,可由评估专家组向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免于复评,申请获准后可直接进入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命名程序;初评结果较好的,一年后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进入命名程序,复评不通过的,2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复评申请;初评结果较差的,不再进行复评。获得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命名的学校,将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政策,享受自主招生等相关优惠政策

    5.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将分大类、分学科逐次推进,内容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等各个领域。今后3年的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将注重各领域学科创建工作的均衡发展,在各类不同特色的项目高中学校中分别推进,力争在人文、社科、理工、艺体各类项目高中学校中分别完成13所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的创建工作

    五、区县任务

    1.做好组织规划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抓好本区域特色普通高中创建的规划和布局工作,从区域实际出发,从有关学校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色课程建设情况出发,规划好本区县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总体布局,遴选并支持工作基础好的学校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创建,逐步在区域高中教育中形成特色多样发展的良好局面

    2.形成高中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引导区域内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充分挖掘创建过程对于区域和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形成具有育人价值的特色课程、与此相应的师资队伍、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人文氛围,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态环境,最终形成惠及全体学生的学校特色

    3.提供有效的保障。区县教育局积极支持有关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学校的创建工作,给予学校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经费

    六、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为保障特色普通高中项目的进行,将在原项目组基础上进一步组建领导小组(设在市教委基础教育处)、专家组和秘书组,承担本市特色普通高中项目的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保障服务

    2.专业支撑。特色普通高中创建专业指导工作由专家组负责实施,专家组设在市教科院普教所,相关事务由秘书组负责。特色高中创建评估工作由市教育评估院负责基础教育工作的部门负责实施

    3.经费保障。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市教委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市级整体推进特色普通高中项目。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经费,保障相关学校的特色创建。年度项目经费的分配将向年度重点创建学校倾斜,优先保障此类学校的创建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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