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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第一届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6-17 点击数:9889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化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一届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专家工作委员会是在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课改委”)领导下,围绕本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课题开展专业工作的专家组织。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研制《深化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行动纲领》,作为指导《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和评价、及其培训相关人员的纲领性文件。

    2.编制《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

    3.探索本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实施策略、队伍建设方案和政策保障措施,针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或重要机制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4.对本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的研制提供过程性的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

    5.对本市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教学和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6.接受市课改委交办的其他专题任务。

    二、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袁振国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教授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卞松泉  王建磐      王月芬  尹后庆      卢家楣

    叶志明  纪明泽  刘京海  任友群  孙惠柱  汤林春  邹为诚

    何亚男  余丹红  成尚荣      陈永平  陈玉琨  杜志淳

    束定芳  李大潜  杨向东  杨振峰      张民选  张人利

            庞维国      郑方贤  段玉山   

    赵云龙  赵中建  顾鸿达  顾泠沅  夏雪梅  徐淀芳  崔允漷

    郭宗莉  麻生明      傅禄建  蒋最敏  雷新勇   

    秘书长:

    杨向东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专家工作委员会由我委聘任,任期五年,自201661日起至2021531日止。

    专家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专家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工作保障

    市教委为专家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的专项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各有关单位、高校和中小学校要积极支持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专家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必要支持。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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