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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骏:向弱势地区倾斜是教育公平内在要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6-12 点击数:3432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追求公平的历史。教育公平既是广义的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公平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社会公平说到底是一个如何处理好先赋因素的问题。在人类社会中,决定个人命运的有两个主要先赋因素,一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先赋因素,比如美貌被称为上帝给的嫁妆、高智商被称为天才,个人由基因特殊性所带来的优势是无法否认的。另一个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先赋因素,主要来自社会遗传,即由出生家庭的地位所带来的优势。对于前者所造成的不公平问题,人类至今无法做出根本性的干预。真正涉及公平的是各类社会性先赋因素,比如家庭因素。为什么一个天赋条件更好的孩子,却因为家庭条件不佳而难以获得教育机会,难以充分发挥其潜能,进而既难以改变出生决定的社会地位,也难以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这就是家庭因素这一社会性先赋因素,对生物性先赋因素的压抑。必须以择优录取方式来纠正这种不公平状况,这应该是全体中国人的基本共识之一。

  今天比较难以处理的是另外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先赋因素,即主要由于结构性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比如城乡差异、性别差异、地区差异等。这些差异在规模上超过家庭因素,在性质上迥异于家庭因素,许多时候即便优势家庭也难以克服。例如,当一个社会对女性普遍抱有歧视时,甚至连女性也会认为自己不该上学,不该就业。正是这种结构性先赋因素,构成当下中国在公平方面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在主张无条件地尊重考卷面前人人平等的人士看来,最好摆脱一切社会性差异,只给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其实后天努力往往也有先天禀赋的基础)以表现的机会,他们的关注点也往往只在高考这一个环节,而忽视了大量的结构性先赋因素早已决定了的考卷面前未必人人平等。毕竟面对同一张卷子,全国来自不同地区的考生,因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优质资源获得机会不一样,他们潜能得到实现的程度不一样,表现在考分上的水平也不一样,同样未来的综合表现更不一样。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来说,无条件的考卷面前人人平等,既不公平,也不合理。不公平是因为起跑时的初速度就不一样,结果怎样公平?不合理是因为潜力的差距没有完全表现出来,单纯按高考分数来决定有无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很可能让一部分受结构性因素限制的生物学优势被埋没。基础教育固然重要,但人类个体的成长并没有完全局限在18岁之前,进大学时分数较低的学生,奋起直追而最终出类拔萃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个同时具有生物学和社会学意义的事实,是国家允许不同省份设置不同高考录取分数线的重要依据,除非谁能证明高考分数同个人未来综合表现具有绝对正相关。事实上,国家不允许高考移民,背后也有这个考虑。

  如果说因为基础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所以可以允许各地自行确定分数线,那么由于高等教育资源地区间分布不均衡,国家在向弱势地区倾斜、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的同时,适度增加这些地方的高考名额,显然也是合理的和公平的。弱势地区教育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升级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用增加高考名额的猛药,来治地区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沉疴,既属无奈之举,更是现实选择。

  问题是,在高等教育不断扩大的环境中,国家对增量部分的分配向弱势地区倾斜,尚能得到大家认同,而在高等教育发展基本饱和的前提下,如何优化资源配置方式,难度就明显增大。即便向弱势地区倾斜仍被认为是合理和公平的,但如果真的动到自己孩子的奶酪,仍然会让家长义愤填膺。这时候,原则不是问题,方式才是最大的问题,如何巧妙设计出一套能让各方接受的增量改革和倾斜方案,成为政府在教育问题上体现国家责任的关键之关键。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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