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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的批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5-26 点击数:7154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备案的申请》(沪德院字〔20161号)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同意对你校董事会成员予以备案。你校董事会成员变更为:

    董事长:朱昌宁;

    董事:陈小民、葛朗、李伟、黄艳秋。

    以上人员任期至20161014日。

    特此批复。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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