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行政规章

政策法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5-9 点击数:3738

    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两法修正案将于201661日起施行。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rcsite/A02/s7049/201603/t20160309_232631.html

     

    上 海 市 教 育委 员 会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copy;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4160;累计访问人数:6242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