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杉达学院消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3年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上海杉达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为“通过”。
通知指出,根据专家组进校考察情况,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对相关高等学校评估结论进行了审议,正式公布评估结论为“通过”的包括上海杉达学院在内的64所高校名单。
此前,上海杉达学院接受了教育部专家组考察评估,学校办学成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准确,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到位;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实验设备条件不断得到相应充实,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基本保证;学校积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校发展态势良好。
根据通知要求,上海杉达学院将在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巩固教学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