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日前,全国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来函,要求各省市报送2015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点。为落实此要求,请各区县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总结一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反映各区县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新进展、创造的新经验。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的主要工作,当前工作进展与成效,目前校车保有量和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当前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3.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二、提供1份校车管理工作典型经验,突出区县在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建立可持续的校车运营模式、制定支持校车服务政策,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做到“有实招、有实效”。典型经验做法以附件形式报送
三、各区县总结工作和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出的工作要点应契合实际、可操作可考核,有关情况数据准确,文字简练。请于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卢惠,联系电话:23116803)
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纳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范围的本市学校国际部、上海台商子女学校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人:栾雪莲,联系电话:23116764)
附件:校车保有和使用情况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委 员 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