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本市2015年奖补专项经费1300万元。
经研究,现将奖励经费下达各校。经费专用于各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相关工作,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等。
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单位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奖补专项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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