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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第二轮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1-6 点击数:2985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第二轮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民〔20157号)的要求,经各区(县)教育局评审、市教委复核及公示,同意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等47所民办中小学作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第二轮创建学校、上海市民办永昌学校等29所民办中小学作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项目第二轮创建学校、上海黄浦区民办徐家汇路幼儿园等48所民办幼儿园作为上海市民办优质幼儿园第二轮创建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第一轮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本次创建工作实行市区联动、新老联动、公民联动的工作机制。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发挥第一轮创建学校(幼儿园)的优势,激发民办学校体制机制的活力,带动和辐射上海基础教育的特色发展和课程改革。

    市教委对有关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拨付创建经费,2015年创建经费为特色学校每校40万元、特色项目学校每校20万元、优质幼儿园每园20万元。市教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对校长、园长进行形式和主题多样化的培训,各区(县)教育局负责保障本区(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实施工作。参训人员修满规定学时,积极参与培训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活动、展示活动,认真完成培训作业,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市级学分。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协助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论坛、沙龙、现场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与研讨活动。

    请各区(县)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第二轮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纳入区(县)基础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将创建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市教委将按照市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的要求,对创建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件: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第

    二轮创建名单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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