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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惠性民办园将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待遇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0-19 点击数:2719

四川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有章可循了

评职称、幼儿资助与公办园一样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办园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民办园。今后,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园,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培训提升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园,可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园发展奖补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办学用地、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公办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派驻公办园教师到园支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保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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