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沪审改办发〔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抓紧做好调整行政审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优化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工作中如遇问题、以及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及时报市教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陆海佳;联系电话:23116779
附件: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
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