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定于2015年6月-9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二、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15年6月8日-9月14日
四、大赛目的与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上海赛区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五、组织机构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承办。
上海赛区设立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陆靖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相关职能处室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本市比赛的组织实施。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被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在2015年5月1日之后。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八、大赛奖励
创意组、实践组复赛出线者,根据名次可获得如下奖励:
(一)颁发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获奖证书;
(二)落户上海优秀孵化基地,获得办公场地“创客+”半年使用权(免租金,每个团队限5人),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三)有机会获得天使基金20-50万元资助(免初审);
(四)在校大学生获奖项目优先列入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五)获得向创投企业的优先推荐权;
(六)获得创业相关的指导交流、策划传播、训练培训、展位使用等机会。
九、大赛流程
(一)报名(2015年6月8日至8月30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同时,通知各高校于6月25日之前向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具体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安排向各高校分配相关账号和密码。
(二)初赛(2015年8月31日至9月4日)
本市各高校成立初赛组委会,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本校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同时要选派专业教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
各高校对报名的项目自行组织初赛。可以参考入围赛评审标准(见附件),审核参赛申报资料,推荐入围的团队项目。
(三)入围赛(2015年9月5日至9月7日)
上海赛区设立评审委员会。委托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按入围赛评审标准对学校上报项目进行审查,选定入围项目(60个左右)参加复赛,高校总申报项目低于60个,自动进入复赛。
(四)复赛(2015年9月8日至9月14日)
根据大赛复赛规则进行综合比赛,评审委员会按复赛评选标准(见附件),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十、上海赛区组委会联系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李春梅
联系电话:23116738,传真:23116821
电子邮箱:xsc@shec.edu.cn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倪旭舟
联系电话:55238627,传真:55238533
电子邮箱:nxz@stefg.org
附件: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评选方式及标准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赛区)评选方式及标准
一、入围赛
(一)入围赛方式
1.创意组
(1)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
(2)每家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3)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团队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团队。
2.实践组
(1) 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
(2) 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3) 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企业。
(二)入围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1) 技术和产品
(2)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3) 市场分析及定位
(4)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5)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分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1)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2)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项
评分项/权重 |
权重系数
(创意组) |
权重系数
(实践组) |
技术和产品 |
2.5 |
3 |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
2.5 |
2.5 |
市场分析及定位 |
2 |
2.5 |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
3 |
1.5 |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
无 |
0.5 |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 优秀 81-100分 (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 一般 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 差 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二、复赛
1.复赛方式
(1)创意组
a) 复赛采用现场答辩形式;
b) 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团队自我介绍8分钟,答辩12分钟;
c) 每个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d) 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
e) 评选出前15名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
(2)实践组
f) 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企业自我介绍8分钟,现场答辩12分钟;
g) 入围复赛环节企业,将被分至4个赛区进行答辩;
h) 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5名评委现场评分;
i) 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
j) 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前15家企业入围全国总决赛。
2.复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a) 技术和产品
b)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c) 市场分析及定位
d)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e)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分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A 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B 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项
评分项/权重 |
权重系数
(创意组) |
权重系数
(实践组) |
技术和产品 |
2.5 |
2.5 |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
2.5 |
2 |
市场分析及定位 |
2 |
2.5 |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
3 |
2.5 |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
无 |
0.5 |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 优秀 81-100分 (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 一般 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 差 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三、决赛
由全国大赛组委会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