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此项工作,本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2.各高校可于2015年7月1日后登陆“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并于8月18日前完成网络推荐申报工作,各高校的推荐单位号和登陆口令请向市教委科技处申领。
3.各高校在8月18日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不含附件)、公示情况简要说明(盖章)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处,逾时不予受理。
4.各高校在8月19日当天,将推荐项目相关书面材料按照要求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联系人:李乐;联系电话:23116747;地址:大沽路100号3007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zsdwxxgk/201506/t20150610_189888.html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