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解主体的学生,具有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特点。主体性是指学生所具有的目的性、选择性、创造性和自我调节性等;主体间性是指学生通过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与教师、家长等其他主体保持一致关系的属性。具有理解主体的学生,不仅要具有自觉的理解意识、实在的理解行为,更重要的是应具有多维的理解能力。
在理解过程就是对话过程的意义上,把理解能力简化为对话能力也许可行。对话的实质不是话语的简单传递,而是理解的达成即双方(或多方)在特定话题上形成视界融合。如果将对话分解为“听话(或说话)”即输入信息,“理话”即加工信息,和“说话”即输出信息三个相互联系的主要环节,那么每一个环节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各个环节信息整合的准确性便是理解或误解的关键。因而,相应地,学生的理解能力可分为三个方面。
一、倾听能力
倾听能力有如下因素构成:
1、耐心倾听的品格,即用意译(用意义接近的不同话语替代原话语)的方式应对,不作任何判断,让说者知晓他人正在倾听。
2、“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勇气,当说者想说而不敢说时,要鼓励其大胆言说。
3、对语力的敏感性。语力是语用力量的简称指话语中蕴含的作用或引起听者的注意与领会的效应。理解者对语力的敏感性,实际上是明白“以言指事”,然后决定是否“以言行事”,而做出这一决定本身就是“以言成事”。
二、理话能力
理话能力是指加工处理已受话语的能力,有以下几方面组成:
1、善待偏见,包括善待说话者的偏见和作为理解者自己的偏见。在接受别人的话语时,理解者往往对其真伪善恶进行分析判断。由于说话和听话都处在特定情景中,不可能完全摆脱现实和传统的影响,因此可能带有现实偏见或传统偏见。理解者要善于对待自己和他人的偏见。
2、尊重效果历史。在教育过程中,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话语都是历史意义的话语,这个历史指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历史。面对话语时,既要看到过去生活的痕迹,又要看到现实生活的影子,还要看到未来生活的预示。只有这样,才能在面对他人的话语时,不仅不会觉得费解,而且能体悟到话语中所包含的发展空间。
3、把握时间间距。对话语的理解通常不是一次完成的,即使口头话语稍纵即逝,不可挽留,但有时也有回味之必要,甚至会觉得回味无穷。有些话语,虽难以理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的不断解读,话语本身的意义会越来越丰富。在理解话语时,遇到费解者,可延时处理,不必即时解决,不要忘记,对话语的解读需要多次完成。
4、审慎提出问题。在理解话语过程中,面对暂时难以领会的意义,通常不是否定或抛弃,而是提出问题,向说话者请教或与之探讨。如果说话者不在场,即只能与文本对话,理解者往往采取自问自答的方式求解。可见,提出问题是理话中的重要策略。
5、积极融合视界。视界融合不是一个视界服从另一个视界,也不是两者的简单重叠,而是听者与说者商谈达成的关于特定话题的共识,是视界的发展,也是理解主体与理解对象的发展。原有视界的打破,与他人视界的融合从而形成自己的新视界,是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说话能力
除了常说的用词准确、语言清晰、条理清楚、主题鲜明等外,说话能力的关键在于说服力。为了增强说服力,所说内容应该合情合理。
一是合知理,即客观事实。诚如哈贝马斯所言,说话的“合理性体现在总是具有充分论据的行动方式中。这意味着,合理的表达要经得起客观评价”。同时,说话要“能遵循一种认可的规范,并且针对批判者,按照合法行动要求的观点解释现存情况,为自己行动进行辩护的人,也称为合理的”。这两方面集中起来,就是要论证。
二是合情理,即能满足听者感情需求。要做到合情理,还要善于组织所说的内容,根据听者的情况确定所讲内容的全面性。一般来说,对文化修养较低的听者而言,只说正面内容更能使他们信服;而对文化修养较高的听者而言,既说正面也说反面更能使他们信服。
合知理与合情理同意,就达到了较高程度的合理性。但有时说话者不能满足合知理的要求,如真实地说话有可能伤害听者的感情或信心,不得不有意曲解事实,如常说的“善意的谎言”。这是灵机应变的说话能力,认定这种说话能力成立的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不过,在理解教育中,善意的谎言被称为理解性谎言。因为“善意”只表达了动机的美好,但没有表达“谎言”中蕴含的策略,而理解性谎言意味着针对性的说话,独具匠心。
理解能力是学生理解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理解意识和理解行为共同存在,构成一种内在的属性或品质,即理解性。在研究学生理解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