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教育主体性是指确证了教育主体地位、正在发挥主体作用的人的属性。这种属性,不仅必须具有目的性、选择性、创造性与自我调节性,而且要有合理的质与度,即他们必须具有适当的质,并存在于适当的度之内。也就是说,教育主体性的表现或发挥,都是有条件的。即使创造性也不列外,不顾客观条件的创造性是难以成功的,而不主观条件的创造叫做自不量力。教育主体性具有主体性、创造性、选择性和自我调节性等特点。
1、目的性是教育主体在自觉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事先确立目的并按目的行事的一种属性。目的性是一个从较弱到较强的一个连续统一体。当教育主体的目的性处于较弱程度时,如目的的不清晰或随意性极强,就意味着这个主体不是真正的主体,而是“可能主体”或“待证主体”,反之,如目的性虽强,但不合规律性,一味按自己的目的行事,则不仅目的难以达到,而且会使教育主体丧失已有的主体地位。
2、选择性是教育主体在自觉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对行为目的和达成目的的手段与途径等,按照自己的价值观进行比较和择优的属性。教育主体有选择的意识与能力,能够主动地选择目的与手段与其他因素,根据主观条件进行批判与识别,并作出应有的抉择,不是被动适应。
3、创造性是教育主体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求新的属性。教育主体不安于现状,有较强的创新要求,将创新愿望变成现实,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的创造性活动中,使自己潜在的、可能的主体性逐渐转化成现实的主体性。
4、自我调节性是主体对自身进行反思、加大自己的合理行为改变不合理行为的属性。自我调节不同于外力调节,是主体自为的调节,是自我意识作用下的行动。自我调节与自我意识、自我决策能力有较高的正相关:主体的自我意识越强,自我决策的本领越大,自我调节性也就越强。
上述四种主体性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合理的目的性,离不开选择性、创造性与自我调节性。而创造性本身体现着目的性,也是一种自我选择,同时从主客观实际情况出发的创造,不是主体可以为所欲为的,因而受自我调节性制约。至于选择性,往往处于目的性指导下;而富有新意的选择性毫无疑问要受创造性影响。再看自我调节性,作为与自我意识、自我能力等密切相关的主题性。它理所当然地对目的性与选择性和创造性产生着作用。因为要使目的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与发挥比较好,就离不开自我调节。